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
  发布时间:2008-07-17 15:28:42 打印 字号: | |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

 

  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

一、 工作任务与目标(100分)

(一)党员教育培训工作(25分)

1、深入开展 “学习十七大报告”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十七大 精神实质及科学 内涵,对“十七大 ”重要思想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10分)

2、开展为全面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活动。调动每个党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广大党员进一步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明确自己的使命,在审判实践及各项工作中建功立。(8分)

3、开展政策形势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使每个党员准确掌握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对 策,并准确把握形势发展脉膊,跟上时代脚步,履行应尽的责任。(7分)

二、党支部建设工作(35分)

1、继续开展“创建标准化党支部”活动。要按照创建标准化党支部活方案的要求,把这一活动扎实深入地开展下

去,使院机关每个党支部都达到标准化要求。(10分)

2、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住“立党为公、执政

为民”的本质要求,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上

求实效,达到“提高党员素质、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

工作”的目地。(8分)

3、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能把自己当成特殊党员。(7分)

4、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年初要对积极分子进行整顿,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加大培养教育力度,要坚持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将具备条件的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成为党员。(10分)

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5分)

1、加强教育。重点进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8分)

2、强化监督。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要求,建全和坚持党内监督制度,强化和规范机关党组织的监督工作。(7分)

四、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25分)

1、创建学习型机关。要按照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成效的目标,大力加强机关干部的学习 教育;要把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准,实现机关干部由知识型向能力型的转变。要把“终身学习”的理念融入到机关工作运行的各个阶段,建全考学、促学、评学机制,在机关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10分)

2、创建“服务型”机关。认真惯彻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教育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公仆意识和服务理念,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上履行好职责。创建的基本目标是面向群众,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解决好质量问题;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解决好活力问题,促进机关和谐发展。(10分)

3、进一步强化措施。不断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机制、新渠道、新方法。把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贴进实际,真正起到推动机关建设的作用。(5分)

五、检查与考评

(一)由院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半年检查一次,年终全面检查与考评。

(二)年终考评以支部为单位,考评出每个支部目标应得分数和每个党员应得分数。

(三)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依据
责任编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