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自2005年5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全市法院积极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过三年的运行,在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和不足,现有的人民陪审员已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陪审工作的需要。2008年初,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对现有人民陪审员员额进行调整,扩大人民陪审员队伍,并下发了工作方案。经各基层法院的努力,加之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合作,在选任过程中,严格掌握条件,共同对推荐和自荐人选进行审核考察,既注意把握“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这一道德标准,又注意优先考虑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民族的人员,最后确定287名候选人,提交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截止到五月中旬,已全部任命完毕。当选的人民陪审员也在五月正式上岗,与法官同权审案。在已选任的287名人民陪审员中,学历层次较过去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大专以上学历占76.6%;年龄结构较为合理,职业分布比较广泛,少数民族占9.8%,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各县区人民陪审员分布情况为:宁江法院60名、前郭法院60名、长岭法院60名、扶余法院67名、乾安法院40名。职务结构为:人大代表76名,宁江17名(占辖区内人大代表比例13.6%)、前郭9名(占辖区内人大代表比例5.2%)、长岭16名(占辖区内人大代表比例7.4%)、扶余18名(占辖区内人大代表比例5%)、乾安16名(占辖区内人大代表比例9%)。政协委员75名,宁江14名(占辖区内政协委员比例11.8%)、前郭28名(占辖区内政协委员比例19.7%)、长岭13名(占辖区内政协委员比例5.7%)、扶余6名(占辖区内政协委员比例3%)、乾安14名(占辖区内政协委员比例11.8%)。党代表30名,宁江3名(占辖区内党代表比例1.3%)、前郭2名(占辖区内党代表比例0.8%)、长岭9名(一名兼人大代表、占辖区内党代表比例3.7%)、扶余6名(占辖区内党代表比例2.2%)、乾安10名(占辖区内党代表比例4%)。其他群众106名。司法辖区:宁江法院、市区法庭及院内各业务庭室47名、巡回法庭7名、江南法庭6名;前郭法院 前郭法庭及院内各业务庭室40名、长山法庭8名、乌兰图嘎法庭12名;长岭法院 长岭法庭及院内各业务庭室30名、太平川法庭12名、前七号法庭4名、新安镇法庭4名、巨宝山法庭5名、利发盛法庭5名;扶余法院三岔河法庭及院内各业务庭室27名、长春岭法庭14名、五家站法庭13名、三井子法庭13名;乾安法院院内各业务庭室40名。
新一轮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调整,扩大了人民陪审员队伍。
提升了人民陪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人民陪审员大量的参与审判工作,从非职业司法角度分析案件,在调解工作中有着独特的优势,丰富法官思维判断,同时人民陪审员在参审过程中可以监督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人民陪审员对案件的参审,推行审判公开,客观上形成对法官的监督和约束,从而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