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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黑老大 一审被判18年
  发布时间:2009-02-26 09:28:33 打印 字号: | |
  松原黑老大 一审被判18年

  2月21日上午,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汪贵民为首的涉黑团伙进行了一审宣判。主犯汪贵民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8年,其余25名涉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到15年有期徒刑。这是松原建市以来宣判的首例涉黑案。现场有200余人参与了旁听。因汪氏团伙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达26人,厚厚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足足长达82页。

2007年4月,松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对汪氏团伙展开秘密侦查。2007年9月21日,刑警支队展开了代号为“秋风行动”的全面抓捕,仅用10余天时间,抓获团伙成员24人,破获刑事案件15起,汪氏涉黑涉恶犯罪团伙被一举打掉。

法院审理查明,汪氏涉黑团伙由被告人汪贵民拉拢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组成。其中,汪贵民为组织者、领导者,郭彦君、葛满意为积极参加者,刘晓宁、修建华为其他参加者。该团伙是为了攫取经济利益,逐渐形成的犯罪组织,以非法销售、收购原油为主线,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用非法所得支持团伙组织活动开销。同时,该团伙以汪贵民经营的桌球城为据点,经常活动在松原和肇源接壤处的扶余县长春岭镇下岱吉等码头,长期控制该区域,为非作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一审宣判后,汪贵民等5名主犯当庭提出“量刑过重”,准备上诉。

一审判决书

被告人汪贵民 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非法经营罪、犯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被告人郭彦君 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故意伤害罪、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犯非法经营罪、犯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被告人葛满意 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故意伤害罪、犯贩卖毒品罪、犯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被告人汪贵军 犯非法经营罪、犯非法拘禁罪、犯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被告人汪宝华 犯非法经营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其余21名涉案被告人 分别因犯非法经营罪、犯故意伤害罪、犯贩卖毒品罪等被判处一年到七年有期徒刑。

作恶多端 恶行累累

殴打其他经营者

为了垄断当地的非法贩卖原油市场,汪贵民常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对其他贩运原油人员进行殴打。

2007年4月27日晚,汪贵民接到手下通知,有人在码头装油,抢其油源。汪遂指使团伙成员手持镐把、尖刀等凶器,乘船对江面上正在用船贩运原油的被害人包某及几名装卸工进行殴打,然后强行将装有约7吨原油的船开到江边方才离开。

2007年5月3日晚,又有人抢了汪贵民的“生意”。汪贵民得知后,派人手持尖刀、铁棒,拦截贩油人员郝某的船只,并对船上人员进行殴打,然后将装有400袋原油的船只开到了江边。事后,被打成重伤的郝某开颅手术后语言迟钝,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四级。

故意毁坏财物

为了逃避处罚,汪贵民等人不择手段。

2007年1月9日,汪贵民存放在扶余县徐家店乡的30余吨原油被松原市公安局油侦支队和吉林油田保卫处扣押查封。汪贵民等人在讨要无门的情况下,为了逃避处罚,与人商量后,指派郭彦君、刘百丰乘车携带汽油将原油点燃,然后驾车离开现场。经执法人员全力扑救,仍有20余吨原油被烧毁,造成财产损失约5万元。

非法经营原油

在汪贵民团伙“保护地盘”的同时,汪贵民的哥哥汪贵军和父亲汪宝华也分别带领人员对原油进行非法加工和销售。

汪家父子常在松原市宁江区风华乡江边、朝阳乡六家子码头等区域,组织人员分工协作非法经营赃油。每次非法收购赃油时,都分派专人进行收油、化油、运输、结算、溜道(查探道路)。他们把收来的油运到“土炼油”地点,经过简单的“去水提纯”后进行销售。

仅2007年4月至9月案发时,汪贵民就带领团伙成员,与其兄汪贵军、其父汪宝华非法经营原油案值约600余万元。

打击报复举报人

汪氏团伙在当地横行一时,附近百姓敢怒不敢言。因为如果有人举报,汪贵军等人就会对其进行疯狂报复。

2007年3月19日凌晨5时许,汪贵军得知有人举报其贩运原油,遂开车寻找举报人。他在朝阳乡郭家道口处一辆出租车内发现举报者张某后,在其手机内看到公安油侦人员的电话号码,当即指使手下对张某进行殴打。在得知举报者还有周某后,汪贵民带人冲进周家,对周某也进行了殴打,并逼迫周某13岁的女儿代周某写下了“借款一万元”的欠条,以赔偿其损失。此后,张某被非法拘禁10余小时,直到其家属保证不再举报才被放回。

参与贩卖毒品 贿赂国家工作人员

除了贩卖原油以外,汪氏团伙成员还多次参与贩卖毒品。先后参与买卖冰毒20余克,麻谷200余粒。

为了寻求“保护伞”,保证“油路”畅通,汪氏团伙公然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005年到2007年间,汪贵军曾多次给原松原市公安局油侦支队戴某所谓的“感谢费”。因此,每次汪家的运油车出了问题或被查扣,都由戴某为其说情支招。两年间,汪贵军先后向戴某行贿了1.2万元。
责任编辑:刘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