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中法发[2007]2号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市法院系统
二00六年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二00六年度,全市两级法院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判和执行工作以及法院的其它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大成绩,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士气,不断提高我市法院系统的总体工作水平,激励干警在维护司法公正、服务大局中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市法院党组决定批准前郭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荣立“集体三等功”,批准市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银宝等7名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授予乾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等五个集体“优秀审判庭”称号;授予市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助理审判员杨凤双等10人“优秀法官”称号;授予市法院刑事审判一庭书记员包丽等13人“优秀书记员”称号;授予市法院执行局助理审判员范雪慧等22人“先进工作者”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谦虚谨慎,珍惜荣誉,发扬成绩,不断进取,以更高的司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市法院要求,全市法院广大干警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掀起学先进、当先进的活动。学习他们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崇高思想;学习他们热爱审判事业,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全市法院干警要在新的形势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我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全市法院系统二00六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