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和促进审判质量和法官业务素质的提高,努力培养和造就具备高尚职业道德、先进司法理念、深厚法学功底和精湛审判艺术的职业法官队伍,提高法院社会公信度,中院结合全省审判管理年的要求,在全市法院开展了“办精品案件,创公信品牌”的活动,并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办精品案件,创公信品牌”活动实施意见》。中院精品案件评选小组从各基层法院推荐报送的案例中,经过认真评选,最后评定出了全市基层法院首批7个刑事精品案例,这7个精品案例均符合精品案件的特征要求,同时每个案件的成功之处又各有千秋,分别是:
1、长岭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承办的“被告人王丽军故意伤害案”。该案由审判员王兴文独任审判。该案的成功之处在于审判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民事赔偿双方协议调解解决,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社会效果较好。判决书对被告人行为的性质,法定从轻情节,认罪态度进行了客观地描述,语言表述清晰,量刑依据充分。
2、乾安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承办的“被告人张学君、黄伟盗窃、敲诈勒索案”。该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为:王木坤、林春颖、吴佳坤,承办人为林春颖。该案的特点是围绕牵连犯的构成要件,针对被告人辩解,运用证据和事实进行法理辨析,为最后对此案的定性做了铺垫,凸显了判决释明法律的作用。
3、扶余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承办的“被告人李树元放火案”。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为:刘虹玫、卢欣、梅长君,承办人为卢欣。该案的特点在于合议庭成员从刑法理论的层面对构成放火罪的主客观条件,详尽、全面地列举了证据,并在质证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间关联性的细节分析,认定放火行为是李树元所为。
4、扶余县法院少年审判庭承办的“被告人张雪辉贪污案”。该案由独任审判员张丽君承办。该案的特点是证据列举详细、客观,与查明的事实有较强的对应性,且从法律的有关规定来阐述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论理占据了判决书相当的篇幅,释明法律的效果明显,说理性强。
5、前郭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承办的“被告人于继刚、钱晓光诈骗案”。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为:田书宏、胡方权、李忠,承办人为田书宏。该案因案件事实复杂,涉及对被告人行为性质的认识,故本案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一定的难度。由于合议庭较为准确地把握了犯罪构成要件,注意区别诈骗与民事欺诈的界限,找准案件切入点,使这起疑难案件得到了较好的处理。
6、宁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承办的“被告人徐守千抢劫案”。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为:张润铎、金丽华、王伟波,承办人为金丽华。这是一起因盗窃而转化为抢劫的案件,裁判文书没有对被告人的辩解一驳了之,而是结合事实与证据,从刑法理论的层面和最高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该案是否构成抢劫犯罪进行了全面、透彻地分析,阐明了判决结果的法律依据,驳辩有理有据,结论令人信服。
7、宁江区法院少年审判庭承办的“被告人张丰博、付渊博抢劫案”。该案合议庭成员为:王彦军、路平、张殿臣,承办人为路平。该案二名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合议庭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在庭前对两名被告人在校学习情况、家庭状况都进行了调查,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对两名被告人适用了缓刑。本案在判决中事实表述详细、准确,涉及被告人从轻情节和有关未成年保护方面的司法解释论述得比较清楚,为判决结果的确定提供了说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