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召开“民营企业代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3-05-27 09:56:42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省、市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法院在促进民营经济方面的职能作用,全面掌握民营企业对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新期盼,切实推出符合全市经济发展实际的服务举措,为民营企业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5月16日,市法院织召开了民营企业代表座谈会。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凤义携其他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我市农业、商业、房地产业、农机业和石油化工方面的部分民营企业家代表应邀出席了会议。座谈会上,程凤义介绍了法院系统开展服务民营经济活动的举措,询问了每位代表所在的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并征求了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他说,民营经济的发展对我们省、市至关重要,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无论在吸纳就业、创造税收、推动国家科技经济发展,还是增加国家综合国力和竞争力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法院的司法保障作用也由此凸显。近几年,全市法院系统以创新为驱动,大力服务经济发展,重视能动司法,推出“送法上门”、建立民企诉讼“绿色通道”等多项利企便民服务措施,开展“积极支持全民创业、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四进一包保”等,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民企的发展之路仍不平坦,各类矛盾纠纷仍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法院要进一步完善机制,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多层次、多角度、多举措解决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各类纠纷,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营造重商、尊商、亲商、利商的法治氛围。同时希望各位代表对法院的各项工作、队伍建设和工作作风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企业代表们对法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工作给予积极的评价和肯定,对法院作出的各项便企、利企措施给予了高度赞扬。他们纷纷表示,一定会努力发挥自身优势,把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增强法律意识,增加与法院的沟通和联系,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全力配合法院工作。此次座谈会加深了法院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友谊,为法院更好地服务企业,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法院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服务长效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