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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审判管理机制 科学管理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14-01-06 14:32:18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审判管理工作,将审判管理作为该院三大管理的重中之重,做到以管理提效率,以管理抓质量,以管理促效果,不断开创新的审判管理模式,实现审判管理的多措并举和多位一体的系统规划,实现了科学管理提质增效促公正的目标。

  一、创新流程管理模式——精细化、覆盖化

  审判流程尤如一条树干,他既是主干,又连结着枝和叶,一个完整的审判流程尤如一棵大树。在原有流程不规范,容易出现分工界线不清,边缘节点互相推诿的情况下,去年,松原中院依托信息系统平台,清理原有各项零散的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约定俗成的习惯作法等,臻选有益的作法,整合人员、原有制度及信息等资源,广泛征求全院各部门干警意见,几易其稿,制定并实施了《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建立了从立案、审判、执行到审监、审判管理五位一体的流程系统,实现了对审理、录入、结案、时限、评查、纠错、归档等程序的环环统筹、节节无漏的管理。实行以系统自动分案为主,人工辅助微调的分案办法,既遵循了规则,又保证了回避、串案等特殊案件的合理调整。审理中,审管办对审理时限即时关注、跟踪,定期对超期、将超期案件进行催办、督办,并将超期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等指标纳入法官绩效考核范围。几年来,全市法院一直保持无超长期(超三年以上)未结案件的纪录,松原市也是我省唯一多年保持无超长期未结案件的地区。办法进一步规范各职能部门的权限,使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具体,对原来边缘和界线不清的责任进一步明确落实,做到了流程设计的精准化、精细化,并达到流程覆盖无死角和盲区,使流程运转更加规范顺畅。

  二、创新审委会运行模式——规范化、制度化

  去年,为规范审委会工作,松原中院改变审委会运行模式。一是理顺承办部门。实行审委会会务及记录等工作均由审管办承办制度,审委会秘书由审管办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担任。为使审委会制度化运行,他们制定了《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则对审委会组织和职责、讨论研究议题的提交、审委会会议规程、讨论案件范围、类型等做了详细规定。审管办另派一名工作人员辅助秘书工作,负责对审委会下达的相关指示及时布置执行,并对审委会讨论研究的疑难复杂、新型案件作为案例课题及时布置给青年法官研究会的法官们,进行研究探讨,撰写案例分析,确保审委会规范运转,又使青年法官得到锻炼。他们又制定了《承办人向审委会汇报案件的暂行规定》规范了承办人向审委会汇报案件的程序、要求、会务通知及汇报顺序等事项,统一了审理报告模式,对审理报告内容作了翔实具体的规定。又对审委会案件的记录、文稿的整理、归档、会务安排、委员通知等事项更加明确规范。2013年,共召开审委会40次,讨论研究案件766余件,完全按照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和审委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运行。

  三、创新案件评查模式——机构化、专业化

  为达到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松原中院严抓审判质量,加强对案件的评查。除了审管办对本院结案的案件进行常规评查外,他们还创新了重点案件的评查模式,成立了专门的评查机构——审判管理监督委员会,由院长亲自任主任,主管审判管理的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由以各业务部门的业务骨干担任,办公室设在审管办,他们定期组织委员对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和信访案件进行集中评查。由专门的评查机构进行评查,克服了以往由单一业务部门评查的专业性差和权威性低等不足,避免评查流于形式、护短和怕得罪人等弊端,针对评查出的问题案件召开全市法院讲评大会,警醒法官减少相同问题重复出现,同时又能减少新问题的发生。

  委员会成立以来,评查本院发回、改判基层院35件案件,并召开了全市法院讲评视频大会,对基层法院案件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讲解,明确和规范一些不统一不正确的作法。针对本院被省院发回、改判案件召开两次评查会,共评查82件案件,评查确认存在问题的案件22件,并召开了讲评大会进行讲评通报。指出问题所在,明确正确思路和作法。通过专门评查,使全市两级法院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信访案件大幅减少,对信访案件的可控能力逐步提升。审判管理监督委员会对信访案件进行三次无理访甄别,共甄别评查案件52件,共有31件被确认为无理访案件,解决了长期困扰法院的难题,也为全市法院信访案件的甄别提供了全新的确认途径,明确了信访案件的性质。对于有理访,如属审判中的差错,则依法进入再审,属应由其他途径解决的,则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也为党委、政府解决信访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松原中院通过科学的全新的审判管理机制,促进了审执工作的整体推进。
责任编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