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春耕备耕生产已经全面展开,与此同时,各类涉农犯罪也即将出现高发态势。为贯彻年初农业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八部门召开的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部署,结合全市农村春耕生产的实际,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两级法院开展自今年4月1日至5月30日为期两个月的打击涉农犯罪、保春耕生产专项活动,重点针对审理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犯罪以及涉春耕生产的非法经营犯罪、破坏生产经营犯罪和盗窃、破坏农电设施犯罪,盗窃农民春耕生产物资罪、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等侵害广大农民利益的犯罪案件进行打击。
长期以来,松原市两级法院始终把审理涉农刑事案件作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针对涉农案件,指定专门合议庭和专人审理,在审判中不断强化办案人员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既能及时审判,又能保证依法公正进行,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能够收到良好效果,松原市两级法院为此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各法院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指挥和部署。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调动多方力量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专项打击活动。
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涉农犯罪的发生,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功能作用,4月29日上午,松原市两级法院开展了一次打击涉农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在此次活动中,松原市两级法院对近期所审理的涉农刑事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共宣判各类涉农刑事案件17件,其中包括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农业生产物资、抢劫农民财物等涉农刑事犯罪案件,共宣判涉案人员34人,在宣判活动中,审判人员向被告人宣读了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向被告人送达了法律文书,告之了相关诉讼权利,并对被告人进行了宣判后的答疑工作。整个集中宣判活动公开、透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公正。
通过松原市两级法院组织的此次专项活动,严厉的打击了我市涉农犯罪行为,净化了农村治安环境,保护了农民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为保障我市的农村春耕生产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