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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尽心尽责执行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
  发布时间:2015-06-10 09:28:00 打印 字号: | |
  6月9日上午,市法院执行局会议室中,申请执行人于某、蔡某等的代理人的潘某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的锦旗和感谢信送到执行局执行一处赵景坤处长和任旭明法官的手中,感谢他们在执行过程中尽心尽责,为黑龙江省13名来松务工的农民工执行回近8万元的工资款。

  2014年7月,吉林省某建筑公司承建乾安县两个村的地震救灾房的施工工程,工程完工后,承建工程的包工头欠下于某、蔡某等13名农民工工资近8万元后逃跑,且吉林省某建筑公司不予支付。于某、蔡某等13名农民工申请劳动仲裁,裁决由吉林某建筑公司全额支付工资款,该公司不服裁决诉讼至市法院。在诉讼期间,于某、蔡某等13名农民工得知乾安县住建局将退回各公司抵押的工资保障金,其申请保全。接到保全申请后,执行局领导对该申请高度重视,执行一处赵景坤处长和任旭明法官加班加点制作财产保全文书,第一时间送达到乾安县住建局,将吉林省某建筑公司的工资保证金予以冻结。

  2015年4月,该案审结进入执行程序,赵景坤处长和任旭明法官第一时间奔赴乾安,将冻结的工资保证金迅速划至法院账户,并及时支付给当事人。至此,13名农民工终于领到了自己的工资款。

  仍在外地打工、不能亲自来到法院的13名黑龙江籍的农民工为表心中的感谢之情,在市法院领导的多次拒绝下,却依然坚持委托亲友为两位法官送去锦旗和感谢信。

  于某等在感谢信中写道:“我们作为外地来的农民工,如果没有法院执行法官的积极努力,建筑公司的工资保证金不能及时依法冻结,即使官司胜诉,但拖欠我们的工资款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要回来。感谢法院为我们排忧解难,是我们的好法官啊!”
责任编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