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工作月报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3年)
  发布时间:2014-01-11 10:35:40 打印 字号: | |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0日在松原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程凤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和省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深化法院改革,突出抓好队伍建设,监督指导基层法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9861件,结案27483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4 %。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141件,结案1844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

  (一)注重服务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依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市法院积极稳妥处理我市深化改革开放、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统筹推进“三化”战略中涉诉案件,全力做好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突出开展了“支持全民创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活动。市法院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支持全民创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全市法院建立了民营企业诉讼服务“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将尊商、亲商、扶商理念落实到具体办案中,真心实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对债权债务关系明晰的纠纷案件,以调解为主,减轻企业负担。对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采取“放水养鱼”、“养鸡生蛋”的方式,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多做和解工作,尽量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全市法院全年共审理民营企业诉讼案件1914件,涉案金额达6.5亿元。其中,市法院审理民营企业诉讼案件377件,涉案金额5.8亿元。

  依法推进平安松原建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69件,判处犯罪分子2372人。充分运用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职能,调处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7959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8421件,调撤率达46.9%。全市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92件,其中通过协调和解11件,占12%。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7763件,执结率为90.8%,执结标的额达1.5亿元。在8月份开展的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中,全市法院在市、县(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清积任务,得到了省委领导同志的批示表扬。

  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在春耕农忙季节,开展了春耕生产服务月活动,组织法官深入农村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全市法院共巡回审理案件2028件,占民事结案总数的11.3%。全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为群众快速解决矛盾纠纷。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1528件,占民事结案总数的8.5%。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全市法院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124.9万元。同时,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市法院共向上申请救助金102万元,使11个生活特别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得到司法救助,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大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源头治访、制度治访。全市法院共化解涉诉进京访案件41件,全力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实际问题。

  (二)深化司法改革,创新审判工作机制

  创新审判管理机制,为公正执法提供保障。市法院以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审判管理体系。先后建立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案件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判后答疑释明机制、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差错案件讲评机制、审判委员会把关机制及院长、庭长、审判长责任机制等,较好地解决了制度缺失问题,充分发挥制度管案、管人、管事的功能。市法院成立了审判管理监督委员会,专司审判管理,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全年结案上诉率、发改率同比下降5.6和4.5个百分点,息诉服判率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

  创新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司法活动规范运行。建立对下沟通制度、发改案件评析制度,切实抓好对下监督指导。建立完善本级监督机制,提升自我纠错能力。市法院修订完善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审查规定》和《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规定》,充分发挥了审判委员会管理案件、监督审判的作用。建立了廉政监察员制度,在本院业务庭任命14名廉政监察员,负责对本庭干警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以及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收到了良好成效。

  创新绩效考评机制,形成正确的业绩导向。市法院制定了《法官干警工作绩效考评办法》,成立了绩效考评委员会,加大了法官干警绩效考核力度。绩效数据每月排序通报一次,年终全面考评,切实将审判绩效引入到法官的奖惩考核中,形成以工作实绩论功行赏、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初步建立起以考评激活力、保质量、提素质、促发展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依法治国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统一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上来,增强事业心和职业责任感,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重加强对新修订的刑诉法和民诉法的学习,提升法官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市法院于年初成立了青年法官业务研究会,加强青年法官对法律法规、法学理论、司法实践的学习和研究,努力培养专业化、职业化法官队伍。同时,坚持开展庭审和文书“双评查”活动,不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和判决说理的能力。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司法为民、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改进会风、不断改进文风、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司法廉洁等七个方面抓好落实。大力学习宣传全国模范法官翟树全同志等先进典型,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激发队伍活力。全市法院有24个集体、66名个人立功受奖,长岭县法院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司法廉洁教育,组织全院干警到省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廉政教育展,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增强警觉能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司法廉洁制度体系,努力从制度机制上促进司法廉洁。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查处力度,对少数害群之马做到零容忍,绝不姑息迁就。今年以来,全市法院自行查处违纪违法干警5人。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市法院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邀请人大代表监督重大案件审理的实施细则》,建立了人大代表观察庭审、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进一步拓宽了人大代表监督的范围,完善了代表监督案件的工作机制。对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缠诉缠访案件、集体访案件等,邀请人大代表观察庭审,参与调查取证,组织人大代表座谈,全方位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全市法院全年共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13次,走访人大代表1230人次,邀请人大代表观察庭审案件121件。与此同时,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审判工作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对新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的认识、研究和把握的不够深入,司法应对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司法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审判工作运行机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三是公正司法还需不断增强,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涉诉信访和执行难问题仍需花大气力予以解决。四是法官队伍素质亟待需要提高,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司法水平不高;有的法官司法作风不正,还存在着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有的法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司法不公、不廉,极少数法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严重影响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五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经费还不够宽裕,装备还比较落后,干警职级及福利待遇偏低,案多人少、任务繁重、工作压力大等问题仍很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全市法院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服务大局,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按照三中全会提出的“六个紧紧围绕”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五个发展”和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实施的十大工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的各类案件,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依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化解改革发展进程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平安松原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重点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推进审判组织改革,提升司法水平。继续做好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衔接配合,确保取得良好成效。

  三是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牢牢把握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不出错,审案不超时。稳步推进司法公开,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突出抓好信访、执行、立案三项重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扎实有力的工作,取信于民。

  四是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妥善审理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进一步采取措施,方便群众诉讼,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完善民意沟通机制,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官素质。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岗位业务练兵、学习培训、调研和争先创优等各种载体活动,提高法官素质,增强司法能力。进一步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确保法官不出事。

  六是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努力改进法院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做好向人大报告工作、参与执法检查等项工作,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人民政协的联系沟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为实现“转型发展、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松原”的宏伟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