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4日在松原市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程凤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和省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2466件,结案30133件,同比分别增长8.4%、3.7%。其中市法院受案2845件,结案2167件,同比分别增长15.7%、8.7%。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推进平安松原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47件,判处罪犯2676人,同比分别增长2.2%、3.1%。重点开展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涉农及金融领域犯罪等专项行动,共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33人,占判处罪犯总数的8.7%。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缓刑、管制850人,发挥了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
依法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8894件,同比增长1.6%。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结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民事案件5399件。市法院会同市妇联建立了“巾帼维权岗”妇女维权诉讼调节机制,成功化解妇女维权案件86件。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结民间借贷纠纷、信贷纠纷、房地产纠纷等商事案件4309件。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一审案件调撤率达49.3%,同比增长2.4个百分点。市法院通过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前郭县姚氏机砖厂与施孝等37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权的需求不断增长,2014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件,同比增长10.9%。坚持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0.3%。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3件,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22%。
依法履行执行工作职责,努力实现当事人权益。全年共执结案件8994件,执结率93.4%,同比分别增长10.2%、2.6%,执结标的额达9.6亿元。以清理执行积案为重点,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下半年,市法院组织开展了“风行一号”执行百日会战行动,充分运用法律措施手段,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市法院共执结2013年以来积案512件,化解涉执信访案件43件,执结新收案件5692件。共拘留236人,罚款66.3万元,失信曝光176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有效缓解了执行难,开创了执行工作新局面,得到了省高院和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
二、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机制,重点完善和落实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审判质效指标考评等制度。全市法院民事案件上诉、发改率同比下降0.6和0.19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2%,同比增长0.8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49.2天,同比减少11.8天,审判工作整体质效有了明显的提高。
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不断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市法院建立了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平台,裁判文书依法公开率达100%,全市法院的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工作得到了省高院的表扬。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案件的基础上,通过松原电视台《金色天平》专栏直播庭审52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师生等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和感受法院工作。
抓好对下监督指导,提高整体办案水平。市法院全年召开六次审判业务会议,及时指导基层法院审判工作。开展个案指导,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指导个案23件。加强审级监督,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监督纠错,保障执法统一。全年审结二审案件1338件,改判172件,发回重审142件;审结再审案件78件,改判27件,发回重审10件,充分发挥了审级监督的作用。
健全便民诉讼机制,强化诉讼服务功能。全市法院将立案大厅改造成为综合功能完善、人性化程度高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法律咨询、案件查询等诉讼服务。各基层法院在辖区所有乡镇均设立巡回审判点,方便群众诉讼,共巡回审判案件2116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11.2%。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4.6万元。切实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市法院健全完善六项化解工作机制,全年化解涉诉信访案件67件,化解率达84.8%。
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坚持向人大汇报、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院立案工作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市法院中层以上干部与人大代表开展定向结对联络,主动听取意见,接受代表监督。全市法院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12次,走访代表、委员385人次,邀请代表、委员197人次旁听案件庭审91件。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案件,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开通群众投诉举报电话,设立网上电子信箱,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规定要求,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决查纠法院系统存在的“四风”问题。紧紧围绕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制定11项整改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切实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全方位培训法官,提高审判技能。全市法院舍得投入,组织法官积极参加最高法院和省法院举办的各种业务学习培训,全年派出学习280人次。4月份,组织全市刑事法官开展了新刑诉法培训活动;5月份,对全体民事法官进行了业务培训,共培训法官200余人次。
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有效查纠“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3件3人。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共有30个集体、108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市法院的审判管理、涉诉信访、执行、立案等工作以及整体审判质效走在了全省法院的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司法不公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少数法官思想政治、审判业务、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司法作风、办案能力、自身形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极个别法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损害了司法公信力;随着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全市法院办案压力越来越大,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法官断层问题比较严重。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不完善,出现人才流失问题。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强化措施、提升能力,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5年全市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切实承担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注重保障人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依法妥善审理民生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行政审判司法审查职能,依法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松原建设。
(二)抓好执法办案,保证公正司法。推进严格执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审判管理力度,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审判工作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司法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实现审判执行活动的公开、公正。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
(三)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取得实效。按照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的部署,深入调研,认真落实改革试点任务。重点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等改革。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释法明理竞赛、庭审示范观摩、法律业务培训等措施,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不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提升社会公信。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五)强化监督指导,改进基层工作。准确把握基层司法面临的新形势,加强和改进审判监督指导工作,不断强化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帮助基层法院提升司法水平。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充分发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落实便民利民举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认真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