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服务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推动松原市政法机关服务松原振兴发展,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紧贴辖区实际,立足本职、发挥审判职能,聚焦难题、找准定位、多措并举,坚持能动司法,做好司法工作的超前和延伸,为新一轮振兴发展创造司法“暖环境”。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作为审判机关,该院深刻认识服务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重要意义,破除思想观念束缚,强化责任担当,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出实招、作实功、求实效,维护好市场秩序,当好新一轮振兴发展中的“润滑剂”、“稳压器”、“护航者”。重点保护市场交易安全,正确处理惩处与保护的关系,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财产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活动,对破坏企业公平竞争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贿赂等危害企业生产交易的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妥善化解经济矛盾纠纷,把促进企业依法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依法保障各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气生财”。积极稳妥地审理好破产案件,为实现“腾笼换鸟”、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创造有利条件。灵活运用保全执行措施,积极推行“放水养鱼”、“养鸡生蛋”政策,对涉企执行案件,全面采取“活封”,尽量不执行企业的生产资料,不断企业的“活路”。
突出服务重点
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经济社会,各企业的发展之路仍不平坦,各类矛盾纠纷层出不穷,该院突出服务重点,多层次、多角度、多举措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各类纠纷,依法保障和服务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对境内中省直企业、骨干企业、重大民营经济项目等,制定优惠政策,维护其合法权益,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认真梳理和准确把握企业等可能遇到的涉法问题和法律需求,主动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支援;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潜在法律风险,帮助企业分析,做出预警提示,引导企业依法规避;针对企业已经出现的涉法问题,积极提出建议,帮助企业依法维权。对企业起诉的案件,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尽可能化解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风险。
创新服务举措
不断增强服务效果
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增强服务企业意识,延伸司法审判职能,组织法官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落实法院联系企业制度,切实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司法服务。领导带队走访重点民营企业和骨干企业,了解企业司法需求。3月9日,该院召开市直金融企业座谈会,邀请市内11家银行行长参加座谈会,征求对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针对金融企业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出相应的司法建议;4月7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程凤义带领法院审执人员,到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吉林盼盼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到企业车间详细了解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以及企业目前遇到的困难。对企业遇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协助企业寻求方法和途径,为企业出谋划策,提供法律帮助。5月17日,该院执行局局长周毅及相关执行人员来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银行)走访,与吉林银行相关负责人对三起与该行相关的案件进行了沟通协调,并针对面向社会公开公布“失信老赖”名单进行探讨,力破涉企案件执行难题,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通过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企业法律知识和法律需求调查问卷、主动邀请企业管理人员走进法院座谈和旁听庭审、深入企业开展法律讲座、以及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等方式,主动拓宽对企业的服务领域,大胆创新服务思路,全面提升服务层次,增强服务效果,助力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的企业软环境。
“栽好梧桐树,引来金凤凰。”松原中院立足当下,着力于长远,不但铁手护好“梧桐树”,更为新一轮振兴发展筑巢引凤提供了坚强的法治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