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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网络科技手段, 搭建刑事审判新平台
——松原中院应用远程庭审,助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
  发布时间:2016-10-12 14:25:57 打印 字号: | |
  在司法改革中,松原中院积极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运用网络科技手段,推行刑事简易程序远程审判模式,在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资源、方便庭审诉讼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近日,全市法院刑事远程庭审现场观摩会在宁江区法院召开。庭审过程中法官对2起刑事案件从开庭到当庭宣判仅用时10分钟,庭审程序快速高效便捷,省高院刑事审判有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健全完善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松原中院在积极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过程中,制定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适用规则(试行)》,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庭审流程、缩短办理期限。要求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受理后8日内审理完结。制定《刑事一审公诉案件操作规程(试行)》,建立庭前程序和庭审程序并重的审理模式,将大部分审理案件的准备工作放在了庭前。如在庭前准备阶段进行固定诉辩意见、交换证据、归纳争议焦点等事项,以达到简化庭审环节的目的,庭审则重点针对争议焦点进行调查和辩论。在庭审中,一旦案情发生变化,及时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优化繁简案件司法资源配置。综合考虑案由、诉讼请求、法律关系、证据情况、当事人矛盾、社会影响等因素,合理界定案件“繁”“简”标准体系。确保绝大多数简单、轻微刑事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审结,将更多的司法资源投入到由合议庭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中。对繁简程度不同的案件,采取与之相对应的审判模式,符合速裁条件的简单案件,指定专门的速裁法官和速裁办案团队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不符合速裁条件或具有一定难度的案件,按照分案程序分配给法官认真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资历较深的法官精细审理,真正实现“繁案细审、简案快审,繁出精品、简出效率”。

广泛应用远程庭审。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松原中院积极探索,先后在辖区5个基层看守所安装了远程庭审系统,实现了刑事远程审判科技设备全覆盖。在操作程序上,研究制订了远程庭审操作规范、远程庭审标示规范、法警羁押开庭管理办法等,确保远程庭审规范进行。远程庭审主要适用于案情简单、罪名单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没有争议,被告人自愿认罪,达成刑事和解或民事赔偿问题已有效解决,且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附加刑,被告人对适用远程庭审没有异议的轻微刑事案件。对于案情简单、证据较少、事实争议不大的刑事案件,适用远程庭审方式来进行处理,每周确定1至2天集中进行远程开庭并集中宣判,法官平均10分钟即可完成1件案件的庭审,每个工作日可完成30至40件刑事案件的审理,审判效率大大提高。

刑事审判远程庭审的广泛应用,对落实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