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攻坚之年,松原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守公正司法底线,狠抓司法改革任务,用审判诠释服务,凭创新求得突破,靠管理促进审判,呈现出了特色足、层次明、亮点多的工作局面。
松原中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撑起社会公正“保护伞”
2016年,松原中院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和市委、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积极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2015年下半年以来,松原中院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构建了一系列配套制度,不断健全完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
改革中,松原中院牢牢抓住三个环节:优化审判组织配置。按照不同审判领域,组建由审判长指导下的相对固定合议庭,合议庭由3名法官组成,配备1名法官助理,组成办案团队。一个合议庭即为一个审判单元,独立审判,自我管理,减少审判组织层级,强化办案人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合议庭的职能。明晰审判主体权责。建立了审判人员的权力清单制度,实行各审判主体在规定的权责范围内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最大限度地还权合议庭。该院对合议庭共明确13项职责,对审判长明确15项职责,对承办法官明确12项职责,并赋予其依法独立行使的审判权力。建立庭审工作规范。在规范合议制度的同时,加强对庭审规则和庭审秩序的规范,研究制定了民事、刑事、行政、审监等审判领域14项庭审操作规程,使合议庭开庭审理流程制度化、规范化。
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松原中院先后建立了院长督办、审判委员会、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资深法官委员会、员额法官审判工作绩效考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涉诉信访等落实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8项,初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审判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审判管理机制的运行,使审判权力得到有效的保障和监督。截止12月23日,该院的结案率为91.97%,息诉服判率为96.3 %,审判质效整体呈现良好态势。
松原中院在建立符合司法审判规律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中,逐步实现了法官评价机制、问责机制、惩戒机制与退出机制的有效衔接。研究制定了《员额法官审判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坚持每月刊发《审判绩效通报》。通过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有效提升了法官的办案竞争意识。研究制定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成立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差错案件和违法审判案件进行评查、定性和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了“由裁判者负责”。该院还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新型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设立专门的信访受理机构。
截止12月23日,全市一线法官人均受案242.9件,下辖法院一线法官人均受案283.4件,排名全省第一;全市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15.7件,下辖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51件,高居全省前三。在下辖5个基层法院中,有4个法院一线法官人均受案数和结案数均位居全省前10名。改革以来,松原市两级法院无一起因员额法官枉法裁判导致的违法违纪案件。
运用网络科技手段 搭建刑事审判新平台
在司法改革中,松原中院积极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运用网络科技手段,推行刑事简易程序远程审判模式,在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资源、方便庭审诉讼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积极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过程中,松原中院制定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适用规则(试行)》,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庭审流程、缩短办理期限。制定《刑事一审公诉案件操作规程(试行)》,建立庭前程序和庭审程序并重的审理模式,将大部分审理案件的准备工作放在了庭前。综合考虑案由、诉讼请求、法律关系、证据情况、当事人矛盾、社会影响等因素,合理界定案件“繁”“简”标准体系,对繁简程度不同的案件,采取与之相对应的审判模式。
松原中院先后在辖区5个基层看守所安装了远程庭审系统,实现了刑事远程审判科技设备全覆盖。远程庭审主要适用于案情简单、罪名单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没有争议,被告人自愿认罪,达成刑事和解或民事赔偿问题已有效解决,且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附加刑,被告人对适用远程庭审没有异议的轻微刑事案件。对于案情简单、证据较少、事实争议不大的刑事案件,适用远程庭审方式来进行处理。法官平均10分钟即可完成1件案件的庭审,每个工作日可完成30至40件刑事案件的审理,审判效率大大提高。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松原中院坚持以诉讼制度建设为根本,不断探索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谋划,与检察、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制订工作方案,在改革理念和制度运行层面达成了共识,并首先在基层法院组织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探索。7月1日,松原中院在宁江区法院组织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示范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胡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
该案的庭审改革实践实现了案件庭审实质化,强化了人权保障意识,提高了法官驾驭庭审、作出裁判的能力,从而推动法院依法查明事实、监督侦查行为、杜绝冤假错案,实现公平正义。庭审实质化切实发挥了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对法官、公诉人和侦查人员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形成倒逼机制,实现以实践倒逼制度完善和能力提升,使侦查、起诉、审判的法律标准同一,确保刑事诉讼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在探索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松原中院注重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体系。目前,松原中院正在设计制定《一审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二审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普通程序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简易程序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等4项刑事庭审操作规范,从制度规范层面为深化改革提供了保障。在此基础上,松原中院还探索制定《庭前会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繁简分流规则》等单项规则,力争在贯彻落实证据裁判规则、强化人权保障机制、完善辩护制度、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法律援助等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机制方面取得更大突破。
宁江法院:以创新谋发展 求跨越
2016年以来,宁江区法院加强司法管理,深化司法改革,推进队伍建设,巩固基层基础,在巩固中求提高,在创新中求发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年初,宁江区法院完成对诉讼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接待窗口采用“柜台式”开放办公,方便群众诉讼、接受群众监督,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认同与支持。立案全部程序都可以在这里完成,实现了一站式诉讼服务功能。中心还配备了休息椅、饮水机、手机充电站、便民伞、急救药箱等便民设施和用品。
建立诉讼服务中心与网上诉讼服务同步运转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各类诉讼服务;当事人可凭居民身份证,在本院设立的触摸屏查询案件诉讼进展;开通12368短信服务平台,及时向当事人发送立案及各办案环节的信息;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做到99%的案件当日立案,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宁江区法院是全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试点法院,该院制定了《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13项制度,强化庭审功能,推进庭审实质化。今年7月1日,该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的胡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 庭审中采用“以审判为中心”的“对抗式”审判模式审理案件,法官庭审中减少主动发问,引导控辩双方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平等对抗,调动各方当事人的诉讼资源和积极性,使他们在庭审中把要说的话说明白,要举的证举出来,要讲的理讲清楚。庭审调查、举证质证都以庭审为中心展开,所有证据都在庭审中出示,关键证据一证一质,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也分别出庭作证,接受交叉询问,法庭充分听取公诉方和辩护方意见,真正实现了诉讼证据质证在庭上、案件事实查明在庭上、诉辩意见发表在庭上、裁判理由形成在庭上、判决结果宣判在庭上,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2016年5月11日,该院发出我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标志着宁江区法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工作正式全面启动。目前,该院家事专门审判庭正在施工中。在装修设计方面,法庭坚持以“和”为主旋律,尽量凸显浓厚的家庭和谐氛围,体现司法的宽容、包容,让家事审判的双方在家事审判庭内感受家的温馨,缓解当事人紧张和对立情绪。法庭还兼具家庭辅导工作室的相关功能,可同时作为调解员和心理咨询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和心理疏导的工作场所。
把家事案件中的家庭暴力案件作为家事审判工作的重点来抓,将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案件纳入家事审判案件中来,以保障及时签发人身保护令,保护儿童、妇女、老人的合法权益。选任长期从事家事审判、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调解能力、责任感强、有亲和力的审判人才作为家事审判法官。还将社会力量加入到家事纠纷的处理中,重新构建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
前郭法院:拓宽为民路径 扎实开展精准扶贫
2016年是“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开局之年,前郭县法院秉承“立足自我,广泛发动,全面协调,利在长远”的原则,紧贴扶贫对象,扎实开展精准扶贫,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扶贫工作任务。
按照统一安排,前郭县法院包保浩特芒哈乡西波音村,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军包保省级贫困村浩特芒哈乡浩特村。其中,西波音村有贫困户8户,贫困人口13人;浩特村有贫困户3户,贫困人口6人。为了更好地开展精准扶贫,前郭县法院通过调研走访了解实际情况、建档立卡掌握贫困户信息、因地制宜研究帮扶措施,在与地方党委的共同努力下,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累计投资20余万元,为贫困村打农田机电井10眼;累计资助贫困户衣物200余件、棉被10余套;提供种兔10对,启动资金2000元。
调研走访,了解包保村基本情况。前郭县法院围绕精准扶贫要求,强调求真务实作风,以实事求是态度开展调研走访,找寻脱贫致富方法。第一时间成立了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精准扶贫组织严密、落实准确。成立扶贫驻村工作队,深入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作。该院领导多次深入贫困村进行实地调研,通过走访农户、召开座谈会,了解到西波音村、浩特村常年干旱少雨,导致农田减产、甚至绝收。
因地制宜,研究精准扶贫政策。一是为贫困村打抗旱井保障春耕灌溉。在得知贫困村自然条件差、常年干旱少雨的情况后,院党组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为贫困村打抗旱井,保障当地农民春耕灌溉所需。先后投入20余万元,聘请专业的钻井工程公司为西波音村和浩特村各打5眼农田机电井,大大缓解了两个贫困村农田灌溉压力。二是为贫困户找项目帮助脱贫致富。浩特村有特困户2户,均为残障家庭,急缺劳动力。针对此种情况,院党组会同地方党委多次召开座谈会研究致富项目,并决定帮助贫困户搞肉兔养殖。共为贫困户提供种兔10对,启动资金2000元,有效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压力。三是为贫困户献爱心以解燃眉之急。针对贫困户缺少过冬衣物的现状,前郭县法院于10月21日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为贫困户献爱心、捐衣物”活动。共为贫困村送去衣裤200余件,棉被10余套,让贫困家庭过上一个温暖舒适的冬天。
前郭县法院的一系列扶贫活动为贫困户脱贫奠定了基础,得到了当地党委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长岭法院: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为充分发挥社会调解资源的最大能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长岭县法院创新思路,广开渠道,充分发挥法院的主导能力,构建了“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多元调解”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管理体系”。
长岭县法院高度重视该项改革任务,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深入辖区各乡镇走访调研,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并据此制定了《长岭县人民法院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长岭县人民法院多元纠纷调解工作守则》等规章制度,下发了《长岭县人民法院多元纠纷调解解决机制管理体系》指导手册。
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建立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与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劳动局、信访局等13个部门加强沟通,搭建联动平台,充分发挥他们的各自优势,形成法院为主导,行政、事业单位协作的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审中调解、判后调解、上诉(抗诉)前调解、执行和解等六点一线、紧密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格局。
落实“全程、全员、全面”的调解工作要求,努力做到简易案件快速调、复杂案件细心调、疑难案件耐心调,最大限度地实现“调多判少”“案结事了”。充分整合和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商会调解、专家调解和律师调解等调解组织的功能,切实将诉调对接机制落到实处。此外,充分发挥当事人亲戚朋友的促进作用,把调解工作做到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第四方”,促成双方和解。在立案大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不断加大诉前矛盾纠纷调解力度。2016年1月至10月,该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调处各类纠纷194件。为破解执行难题,该院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法院与政府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积极促成执行和解,促进执行案件的协调解决。坚持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加强息诉服判为重点,运用多种调解方式,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相关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2016年1月至10月,该院民事案件息诉服判率达93.26%。
建立调解前置程序,选择交通事故、婚姻、继承纠纷以及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纠纷等四类适宜调解的案件实行调解前置程序。为提高诉调对接的成效,立案庭设置专职调解法官,全程指导调解过程。
完善繁简分流机制,以小额诉讼制度为突破口,开辟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绿色通道,采用“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的审判方式,缩短办案周期。同时,积极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以危险驾驶类案件为切入点,探索试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
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案件调解与裁判在人员和程序方面适当分离的机制,建立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健全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制度。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两种方式对调解员进行定期培训。
乾安法院:践行司法为民 助力经济腾飞
年初以来,乾安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主动融入乾安经济发展的大局之中,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进一步优化当地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深入企业一线,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诉讼难题,为其运行提供司法服务。建立 “点对点”联系沟通制度,向企业发放“便民联系卡”,将法院及业务庭室负责人办公电话向企业公开,随时接受法律咨询,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坚持“快立、快审、快执”的原则,对涉企案件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建立“绿色通道”。2016年共受理涉企案件445件、审结案284件、执结161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积极贯彻实施新《行政诉讼法》,主动研究在新法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积极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促进行政机关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经济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提出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促进有关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重点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依法严惩制假售假、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电信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从严惩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影响乾安投资发展环境犯罪案件,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完善法院与企业、村屯、社区的定期联系、法律风险评估、社情民意互通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建议的质量和水平,有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在深化法律服务机制上下功夫,并依托纠纷协调解决服务机制,稳妥审慎处理一批涉及金融、房地产、土地承包流转等问题引发的案件。
狠抓执行工作,主动与协助单位建立被执行人账户、银行存款、房地产、车辆等联动查询机制,有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和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实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15例,对98名“老赖”依法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强化执行工作信息化,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实行“点对点”查控,在线直接完成执行案件存款的查询、冻结、扣划工作。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约210万元,扣划存款约150万元。
端正思想理念,培养干警切实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化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审务督察,正风肃纪,集中整治“冷硬横推,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送法进企业,与企业结成服务对子,以电话征询、走访交流等互动方式,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联络沟通。截至目前,乾安法院走访企业52家,针对走访中发现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了31条司法建议或对策性意见。
扶余市法院:加强诚信建设 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自2016年启动全面开展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降低不良贷款比例活动以来,扶余市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岗位,通过以专项审判活动开展的形式,积极开展了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清收活动。面对审理不良贷款案件遇到的困难多、难度大的问题,扶余市法院不等不靠,想对策、出新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收力度。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定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工作会议,及时汇总前期工作进展、安排部署后期任务的落实。
快立快审,提高效率。该院依法在快速立案、缩短审限、集中审判等方面上下功夫,努力简化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2016年,该院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124件,全部审结。
讲求方法,灵活办案。在诉讼前期,扶余市法院主动与扶余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沟通,针对信用社要起诉的案件,提出几点合理化建议。在诉讼中,针对案多人少的情况,扶余市法院采取以下措施:打破正常作息时间,从9月份到目前,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取消所有休息日。针对农民秋收这一实际情况,法院工作人员采取早晨5点半出发,晚间8点前收兵的策略,利用农户在家的时间送达手续。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措施,承办法官反复对当事人宣讲法律法规及信用社减息的优惠政策,以调解方式结案240件,案件标的额为573万元。对主动偿还贷款而家庭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承办法官联系信用社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量予以照顾;对有还款意向,但目前还款确有困难的,制订还款计划;对有能力拒不还款、态度恶劣的,依法判决。截至目前,被告已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初步统计现金是426万元。
加强宣传,提升认识。通过电视、宣传车、市内大屏幕等形式向贷款户宣传法规和政策,使人们认识到按时还款,做一名诚信公民的重要性,也促使一批当事人自觉履行还款义务,确保清收达到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