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严格办案 柔情司法
用公正 擎起正义之光
  发布时间:2018-03-08 14:34:07 打印 字号: | |
  她们,曾是象牙塔中不谙世事的懵懂少女,换上那一抹司法蓝,褪去的,是青涩与稚气,沉淀的,是干练与自信。

  她们,进可入庭首次接待当事人,严格把关立案材料;退则是温柔又独立的贤妻良母,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

  她们,用青春谱写着司法事业的乐章,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牢固树立松原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松原特色,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推动“十三五”时期松原司法工作在新的起点上转变观念、转换模式,转型发展而努力奋斗。

  2012年以来,立案一庭先后被省妇联授予“吉林省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队”称号,被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立案一庭党支部连续两年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先进机关党支部”。2016年,被省妇联授予“吉林省三八红旗集体”的荣誉称号。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3月8日,是她们的节日。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始终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以保障群众权益、方便群众诉讼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重要职责,通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较好地推动了立案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负责立案登记、立案调解、管辖异议和驳回起诉案件办理、诉讼引导、材料收转、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项工作。

  ◆树立“强服务”的理念

  ——加强服务设施建设。诉讼服务中心设有安检区、导诉区、立案区、等候区、调解区五大功能区域。同时设立“阳光立案展示墙”、展示架;设置查询机,全天候在电子大屏幕上公开案件信息等;采取“柜台式”办公方式。还配备休息座椅、免费存包处、自助饮水设备等服务设施。

  ——积极开展立案登记制。实行一次性告知。立案一庭的法官对当事人起诉材料不全的,做到一次性书面告知,对材料齐全的案件当场立案,当场立案率达97.35%。案件受理渠道通畅,尤其是群众反响较大的“民告官”行政诉讼得到了有效解决。

  ——强力推进网上立案工作。为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立案一庭通过多种方式,将网上立案工作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在全市法院铺开,宁江区、长岭县的网上立案数量进入全省93家法院的前二十名。为进一步推进网上立案工作的全面实施,立案一庭为全市148名律师发放了律师动态令牌,成为全省首个律师动态令牌全覆盖地区。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高度重视弱势群体的诉权保护,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赔偿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中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孤寡老人等特殊诉讼群体,依法减、缓、免诉讼费。

  ◆创新“重化解”的渠道

  立案一庭与司法、交通、卫生等部门建立对接机制。与市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设立“妇女维权共建模式”实施方案》,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成功调处妇女维权案件112件。还与仲裁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实施仲裁诉讼联动维权机制工作方案》。为给油田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环境,立案一庭还与吉林油田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诉调对接的实施方案》。

  ◆制定“细流程”的规范

  立案一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从细节入手,制定《文明接待制度》,将工作人员照片、工作职责上墙公示,实现“阳光立案”;制定《立案工作岗位责任制度》,全体干警自觉坚持首问负责制、立案听证制度和合议制度。

  立案一庭的工作是为人民服务的窗口单位,是当事人维权的起点,是人民群众与法院的“连心线”与“沟通桥”,立案一庭的法官们时刻警钟长鸣,时刻保持廉洁之心。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七条禁令”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
责任编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