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松原中院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政协民主监督之下,积极为政协及政协委员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强化联络沟通 加强与人民政协联系沟通,做好与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与沟通,认真研究和办理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定期向政协委员寄送法院情况通报、参阅资料等,方便委员及时了解法院工作。 强化情况通报 围绕政协民主监督重点事项和法院重点工作,定期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提供法院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信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7月11日,松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秋在市政协“一府两院”半年工作专题议政常委会议上,通报了松原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 强化提案办理 认真办理委员提案,严格程序,健全完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对提案办理进展情况的跟踪、督办、反馈,促使各个环节工作落实,确保提案办理质效。同时将全市法院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完善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邀请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制度,针对社会上有影响以及委员关注的案件,邀请委员旁听、座谈,听取对庭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执行工作制度,赢得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坚持完善工作反馈机制,对政协民主协商建言和民主监督意见及提案的办理情况,及时以书面或会议通报形式向政协与委员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