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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审案”让庭审更智慧 宁江区人民法院远程视频开庭
  发布时间:2019-08-15 21:31:18 打印 字号: | |

   2015年10月初,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率先安装了远程视频传讯系统,与松原市看守所联网,不用提押被告人即可实现远程开庭,远程宣判。对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集中排期开庭,集中运用远程视频模式进行庭审。法官、公诉人在法院数字审判法庭进行庭审活动,与在看守所视频讯问室的被告人两地音频视频进行实时传输,视频画面通过音控系统自行切换,物证和书证通过实物展示平台展示质证。


   2015年10月,宁江法院在吉林省首次利用远程视频连线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某抢夺一案。庭审过程中,通过与松原市看守所的远程对接,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参加庭审,高质量的音频视频传输实现了无障碍沟通,庭审用时仅十几分钟,并对王某某进行了当庭宣判,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吉林省利用电子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先河。


   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分别通过视频终端,全程借助信息网络、音频视频传输、多媒体存储等技术设备,完整呈现和记录庭审过程,庭审各个环节衔接紧密,网络视频对接畅通无阻,画面、音质清晰流畅,法庭秩序井然。开庭时,法官居于法庭,当事人借助清晰的视频画面,通过语音连线,真正在虚拟空间内实现“面对面”的庭审,完成举证质证、辩论等全部法定庭审环节。


  庭审后,庭审笔录传输到看守所视频讯问室,由值庭法警打印并经被告人阅签后,带回法院。同时对所有不能当庭宣判的案件均使用远程视频进行宣判及判后答疑。


   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间,宁江法院远程视频开庭、宣判案件100余件,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远程视频开庭、宣判的案件数量递增至150余件,2017年10月至现在,累计远程视频开庭、宣判近150件,远程视频开庭率占简易刑事案件18.24%。


   截止2019年7月底,宁江法院全年刑事案件使用简易程序审理达到受案总数的58.54%,简易审理的案件除公诉机关建议适用简易程序之外,对以普通程序移送起诉的案件,如果在庭前准备阶段发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中,由于多用于集中远程视频开庭,极大的缩短了审理期限,简易案件,一般8个工作日审理完毕。此项工作的开展使刑事司法资源得到了有效配置,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实施员额制改革后案多人少的问题也得到了有效缓解。


   对在押被告人适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公开宣判。不再将被告人提押出看守所,不仅有效的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同时也缓解了法院押解警力、审判庭不足的现实困难,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地减轻了押解压力,节省押解路途的时间,确保押解和被告人安全,消除了押解过程中被告人脱逃及发生其他意外事件的风险,有效的促进了刑事审判的高效化、便捷化、安全化。更有效的落实了繁简分流、科学配置使用审判资源的规定。    


 “远程视频庭审”这种新颖的工作模式,它借助的是现在逐渐普及化的移动信息传输技术,是一种创新性的探索,是法院向科技借力,为当事人减“负”,践行司法为民、科技强院的有力举措,宁江法院还将进一步积极探索,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与时俱进的优质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