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看守所内接受审判
宁江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3日,松原市排水公司工作人员曲志强、高博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对宁江区爱柯国际小区进行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当日9时许,被告人李某某酒后来到爱柯国际小区检查点欲进入小区,曲志强、高博要求其登记检查,李某某拒不配合,并用随身携带的卡簧刀威胁曲志强,用拳头打曲志强右臂一下,后离开现场。李某某回家拿一把锤子再次来到疫情检查点,并持锤子威胁、辱骂曲志强、高博,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宁江法院根据事实、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之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按照省法院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疫情防控期间的涉“疫”犯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启动优先审理、快审快判工作模式,依法从严打击涉疫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秩序。为了将涉疫案件庭审打造成全民共享的法治课,此次庭审,在直播间邀请了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读。通过直播、解读不仅仅向社会公众传递出政法机关从严从快依法打击涉疫犯罪的坚定决心,对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行为人形成强大震慑,其意义更在于通过庭审的同步直播和嘉宾现场解读实现普法释法社会效果,诠释新时期人民法院强化司法社会两个功能。
在电视直播的同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吉林卫视一直播官方号、吉视通、央视移动网、今日头条、西瓜视频、抖音、吉林政法声音同步直播。直播结束后,新媒体端浏览点击量已经达到170万人次,取得良好的社会传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