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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件收到两面锦旗 宁江法院这波操作厉害了
  发布时间:2020-04-04 10:19:28 打印 字号: | |
“真的是太感谢张法官了,给你送面锦旗表达我的感激之情”。4月1日,原告李某将一面写有“廉洁奉公 执法公正 全心全意 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宁江区人民法院,表达对法官张殿臣的感谢。4月2日,同案被告王某也给张殿臣送来了一面锦旗。
当事人给法院送锦旗的事常有,但原被告双方同时给法院送锦旗的情况却是罕见,究竟是什么情况呢?
这个案件还要从去年说起:2019年7月5日,原告李某、李某姐姐及母亲对被告王某与李某爷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李某父母共同共有一座52.21平方米的平房,房屋一直由李某的爷爷和奶奶居住。李某父亲去世后,李某爷爷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在公证处公证后向房产部门通过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在2013年6月私自将房屋以12万元卖给王某。李某母亲知道公公办理继承的情况后,通过法律途径将房照撤销后,并将房屋产权恢复至自己去世的丈夫名下。2015年3月,王某对李某爷爷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二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并责成李某爷爷协助王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19年5月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受案后,张殿臣发现这起案件案情错综复杂,要做到情法兼顾,案结事了,否则容易激化矛盾。为了妥善解决这起案件,承办法官多次翻阅卷宗,利用电子法院信息化平台在网上“类案检索”比对相似案件,仔细研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连续几周,张殿臣反复研究案情,寻找方法,制定对策,寻找突破口,做了大量的庭前准备工作。在开庭时,考虑到购房人王某的实际情况,通过反复与原告李某及李某家人的协调、沟通,最终达成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和解协议:王某将房屋退还给李某、李某姐姐及母亲,李某将爷爷收取的购房款返还给王某,被告方同意原告方撤销权的诉讼请求。在被告王某要求补偿自己买房遭受的损失问题上,使得案件再度陷入僵局。










根据多年的办案和调解经验,综合考虑银行年利率和民间借贷利率情况,张殿臣提出了一个合适的补偿方案,最终双方同意接受补偿损失4万元,案件最终圆满得到解决。当事人双方的权益得到了保护,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群众也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关怀,感受到了宁江法院在践行司法为民道路上做的不懈努力。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