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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法院:送达期间巧解纷 达成和意促结案
  发布时间:2020-04-21 10:21:05 打印 字号: | |

正所谓

利润丰厚勿轻信

民间借贷要谨慎



     2019年,张某与妻子承包了73公顷的稻田地,由于资金周转不开,便向唐某借取了40万元的资金,并承诺在水稻丰收后归还。不料丰收后夫妇二人受高价收粮的诱惑,粮卖了钱却收不回,导致无力还债。债权人唐某多次索要钱款未果,故而诉至法院。








     3月27日,前郭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法官起了个大早,与原告唐某约好,一起前往乾安县被告张某的家里送达。原本此番前往的目的是想送开庭传票、取调查笔录,但是在调查过程中,发觉当事人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承办法官便让书记员做好笔录,开始了对双方的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张某的妻子潘某情绪一度失控,她承认欠唐某钱款的事实,但是表示自己也是受害人,而且现在家里经济状况实在无力承担这笔欠款。法官对潘某进行了情绪疏导,表示对水稻卖出钱款未收一事可以诉诸法院来解决,而且目前原告也有调解意愿,不要情绪过于激动,大家可以协商处理。另一方面,基于原告唐某对于被告一家的处境表示理解的基础上,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就何时还钱及还款金额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张某一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归还原告唐某本金加利息。
一场民间借贷纠纷成功调解。









近年来,前郭法院一直秉承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调解创新模式,紧紧围绕“案结了事”工作目标,正确处理“调解”与“裁判”两种审判方式的关系,努力促进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科学发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