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经与扶余市人民检察院、乾安县看守所协商对接后,扶余市人民法院依托远程视频系统对杨某涉恶势力犯罪一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杨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庭上,被告人杨某在乾安县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无接触”的方式参与庭审,扶余法院根据杨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综合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的合理部分,经庭审质证的合法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
秉承着快审快结的原则,此前在3月24日,扶余法院在与扶余市检察院、乾安县看守所对接后,使用远程视频系统已将该案审理完毕,审理过后扶余法院又积极与扶余市检察院沟通,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共同研究该涉恶案件。该案从开庭审理到宣判仅用时11天。
虽然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扶余法院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保持重视程度不减、工作力度不减、保障措施不减的态度,全力以赴立足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局,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扫黑除恶,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精心谋划,快速行动,采取过硬措施,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