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人民法院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接触最广泛的部门,如果说法院是打开公正司法的一扇大门,那么人民法庭则是打开司法为民的一扇窗。
近年来,扶余市人民法院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总体布局。迄今为止,共建立三岔河人民法庭、长春岭人民法庭等4个人民法庭。
炊烟袅袅的村落、蜿蜒曲折的道路。扶余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的法官们常年穿梭在这一个个村落中,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分解忧愁。 近日,原告许某来到三岔河人民法庭,起诉被告沈某,要求沈某给付于2015年在原告处赊欠玉米种子价款17000元,并承诺按照月利1.5分支付利息。在审理前,法官了解到,该案案情简单,二人之间也并无多大矛盾,便决定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这场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运用自己多年来的工作经验,针对双方矛盾所在,分别对涉案当事人做思想工作,阐述了疫情当前各个商家企业的难处,最后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当天将种子欠款及利息付给了原告,原告当庭撤诉,案件圆满调解成功。这虽是扶余法院众多案件中最普通的案件,但却是人民法庭努力撰写司法为民篇章的重要一笔。
为充分发挥法治扶贫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让更多贫困群众了解如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切实为扶贫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扶余法院4个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扎根基层的优势,多次来到田间地头,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通过普法宣传助力扶贫、法律服务助力脱贫,着力打通法治扶贫的“最后一公里”。此外,扶余法院在人民法庭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普法”、“法律服务+普法”等活动,进一步对贫困户较多的乡村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从解决贫困群众的实际问题出发;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真正的做到服务基层,法治先行。
为指导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扶余法院为涉农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强化涉农案件来访者材料收转、取证指导等服务;并指派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办理相关案件,对诉前调解无效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简化诉讼程序,以最快的速度帮助农民工讨薪。同时,积极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深入扶余市当地企业,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手册,为企业员工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在提高了广大民工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权意识的基础上,增强了企业依法支付民工工资的自觉性。
人民法庭既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对基层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扶余法院人民法庭将以责任担当为纸,以主动作为为墨,踏踏实实地为人民群众解矛盾、评纠纷,用敬业勤奋守住初心,书写司法为民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