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松原市《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源发包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前郭县人民法院迅速响应,积极组织落实,对前郭县农村承包合同的解除、调整、巩固、完善等事项进行了全方位的司法指导,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工作开展以来,前郭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协商相关措施,成立了以前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军为组长的清理整治专项领导小组。派出两名法官负责协同县专项清理工作组进行督促检查工作,先后与全县11个乡镇18个村屯的乡村社干部进行座谈,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积极研究化解矛盾纠纷,为前郭县资源清查工作提供及时高效的司法服务。
截至目前,共清查问题500余个,审理立案22件,成卷22件,诉前调解立案81件,成卷81件。
平凤乡嫩江村委会依据资源清查的精神,要求解除与39名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由于合同纠纷较为复杂,有的签订合同没有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有的合同年限过长,有的承包费过低,有的以债权抵消为由擅自处分集体财产。前郭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司法建议——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召开村民大会。村委会采纳司法建议,顺利召开了村民会议,依法履行了法律程序,相关的后续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吉拉吐乡上嘎村民委员会与王某某、沈某某存在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由于承包费明显过低,导致集体资源流失。经过前郭法院的法律政策宣传及耐心调解,当事人同意提高承包费,并补交欠缴承包费及承包费差价款,有效保障了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根据工作实际,前郭法院立案庭开辟了农村土地资源案件绿色通道,并指派民一庭物权审判小组专门审理不服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快执。同时,加强了与兄弟院的沟通,并定期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做到在涉及资源清查的案件中类案同判、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