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人民法院太平川人民法庭于1958年6月成立,坐落于长岭县太平川镇,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55平方米。案件辖区为太平川镇、三十号乡、北正镇、长岭县蛤蟆沁农场及长岭种马场,辖区面积1328平方公里,人口约10万人。主要受理民间借贷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身体权纠纷、追偿权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曾多次获评政法工作模范集体。
太平川人民法庭始终按照“党性+民心”扎实干事、“革命+拼命”担当干事、“聚心+聚力”激情干事的思路,以优良的作风一以贯之守护法治信仰、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作为定纷止争的“稳压器”、公正廉洁的“晴雨表”,太平川人民法庭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至2020年4月24日,共受理案件492件,审结475件,其中撤诉102件,调解95件,调撤率为41.47%,无改判、无再审案件。
积极主动解民难、排民忧,把司法服务群众从“最后一公里”缩短到“零距离”。实行便民制度。制作“便民联系卡”,发放给司法所、村委会和案件当事人,既方便群众咨询,又便于群众监督。年初以来,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调解案件19件。创新利民方式。坚持“以案释法、以理服人”,定期深入到农户、村组及田间地头,选取涉及相邻关系、土地纠纷等关注度高、影响大的典型案件就地开庭,减轻群众诉累,让当事人切实体会到了司法的人文情怀和温暖。组织惠民行动。以法治扶贫、惠民送法为依托,通过开展法治讲座、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量体裁衣地宣传新型合作医疗、妇女儿童维权、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政策法规,有效提升群众维权意识,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增强普法渗透力。
不断优化司法服务方式,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整合和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律师调解等调解组织的功能,切实将诉调对接机制落到实处。太平川法庭曾受理一起未成年人诉高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案件起因为被告高某雇佣原告郑某为其牧羊,原告在放羊时,被某公司发电设备的电箱电伤,致使手部、头部均受伤。受案后,办案法官立即找到双方当事人,详细地了解情况,亲自前往原告受伤处查看情况,并到该公司调取监控摄像。在了解到真实情况后,考虑到双方均有过错,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番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此外,狠抓“息诉服判”,根据纠纷争议大小、调撤程度难易进行分类梳理,根据争议焦点,有针对性的提出调解方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判后答疑,疏导化解当事人的“心病”,最大限度地减少缠诉、上访及暴力对抗执行等不和谐因素的产生,实现“小法庭,大作为”的司法担当。
太平川人民法庭立足基层,在为大局服务、为民司法的路上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