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中院印发《方案》 推进“以案三释”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0-04-21 09: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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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松原中院印发《关于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法院认真落实省高院部署要求,在全市法院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市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方案》指出,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着力解决法院队伍建设突出问题、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的现实需要。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警示教育的极端重要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中院决策部署上来,牢牢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各院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方案》强调,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法院队伍从严管理监督政治责任感,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落实党领导下的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制度,切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滥用自由裁量权、肆意插手司法活动、法官甘于被围猎、制度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公正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方案》要求,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抓好工作落实。要精心组织,从实际出发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组织方式、方法步骤、时间进度,因地制宜创新教育方法和载体,确保警示教育深入扎实推进。要搞好结合,把警示教育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具体措施,与法院队伍教育整顿、“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加强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结合起来,与审判管理、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科学统筹、融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