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
5月8日,松原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正式成立,并在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举行揭牌仪式。松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王浩,松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秋出席仪式并揭牌,松原市司法局局长吴明彰主持仪式。
揭牌仪式后,松原中院组织召开座谈会,会议认为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市中院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部署要求和于强市长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破解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良性运行必将有利于法治松原建设,推动实现松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王浩表示,松原中院在服务保障全市中心工作,确保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立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是全市加强府院合作、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一项重大成果,是实现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实践,是推进全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实现诉源治理的重要平台。对于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和法治松原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王浩强调,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完善行政争议调解化解制度体系,坚持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引导其通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解决矛盾纠纷,促进行政及相关争议就地化解,确保中心发挥应有作用。
李永秋表示,全市两级法院与各级行政机关一道,坚持目标导向,充分认识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重要意义。坚持同向发力,促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质性运行,进一步健全调解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府院良性互动,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切实提高应诉水平。坚持精准对接,共同致力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及时总结提炼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经验,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松原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全市两级法院将以中心实质化运行为目标、以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为重点、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导向、以正当程序为保障、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普法宣传为载体,从更深层次推动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各县(市、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也同时举行了揭牌仪式,实现了松原地区两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从无到有”的历史跨越,标志着全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进入实质化运行,必将开启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