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长岭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长岭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长岭县副县长赵健、长岭法院院长陈岩出席揭牌仪式。
“长岭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秉承矛盾纠纷诉前化解理念,严格按照省高院诉源治理工作要求和“有牌子、有地方、有人员、有制度、有统计、有总结”的“六有”标准。通过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引导行政争议案件当事人诉前化解;协调行政被告人及时确定调解员,制定化解方案,组织行政争议当事人调解,充分释放定纷止争、协同统筹、咨询建议、分析研判四大作用,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成立,是府院联动机制的有益实践,必将有效整合行政和司法资源,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同时,通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这个平台,更好地统筹行政裁判的“刚性”和司法调解的“柔性”,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的提升,逐步实现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官民和谐”。
下一步工作中,长岭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府院良性互动,创新完善多部门、多主体参与的协调化解模式,为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贡献“法院智慧”,为推进长岭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