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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4.15 · 长岭法院
  发布时间:2020-04-16 09:44:32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4月15日上午,正值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长岭县人民法院协同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春和景明,惠风和畅,正是普法好时节。此次活动在怡爽园广场举行,我院在现场设立宣传服务台,干警以“国家安全依靠人民,国家安全服务人民”为主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解答群众疑惑、经典案例解析等方式,重点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规,深入浅出地剖析泄露国家秘密的法律责任,让国家安全真正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力求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最好的效果。

  活动当天,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咨询30余人,群众对干警们近距离的普法形式纷纷表示赞扬。

知识链接

1.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以上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