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使“枫桥经验”焕发出新的活力
乾安县人民法院
自4月1日起
探索实行
“委派+人民调解员+法官”调解模式
成效显著
5年交通事故赔偿未果,委派工商联成功化解纠纷
2015年10月,原、被告在乾安县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车辆损坏,经乾安县交警大队责任认定为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当时原、被告达成协议,被告为原告出具4000元欠条一枚。由于事后双方沟通不畅,被告有意拖延还款。2020年5月19日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乾安法院接到原告的立案申请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乾安法院将该起案件委托于工商联进行调解。5月21日,由工商联工作人员主持的调解在乾安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室内展开。经过几个小时的沟通和释法明理,被告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当即给付原告4000元欠款。
大风刮落瓦片砸坏车辆,“人民调解员+法官”调解双方和解
2020年4月21日,乾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畜牧局所有的平房被大风刮落一片彩钢瓦,造成停放在平房前属于魏某的车辆被砸坏,魏某遂将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诉至法院。乾安法院立案庭干警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只是由于被告是单位性质,对该起案件的车辆维护赔偿款该如何入单位账目尚未清楚流程,所以迟迟未予赔偿。乾安法院掌握情况后,组织人民调解员和本院法官共同为该起案件进行了调解,经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动物疫病控制中心给付魏某修车费用4000元,魏某为该单位提供相应的修车费用发票,并由法院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
诉前调解是从源头上
调解纠纷的一项重要工作
乾安法院努力探索新途径
充分将“判”的刚性和“调”的柔性相结合
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同时
减少其诉累 节约审判资源
力争实现
案结、事了、人和、止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