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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 松原两级法院开展环境日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0-06-08 11:08:40 打印 字号: | |

2020年6月5日

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

为进一步提高公民环境保护意识

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观念

原市两级人民法院

积极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共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

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您好,大爷,我们是市法院的,今天是环境日,我们这有一份普法宣传手册给您看看。”6月5日上午,松原中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干警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宣传手册,在松原市中山体育公园,向在此运动遛弯的市民发放。一位市民拿到手册后,驻足观看,并表示生态环境对人类生存至关重要,不能随意破坏。

  法官干警在发放手册的同时,结合环境保护、环境污染真实案例,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现场群众法律问题,号召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践行绿色生活。


宁江法院

  宁江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干警组织开展了“世界环境日”专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官干警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手册,大力宣传近年来国家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此同时,重点讲解人为破坏环境所造成的危害,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引导群众积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同时也使干警清醒地认识到要立足审判,严格履职,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依法保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扶余法院

  “今天是世界环境保护日,请看一下我们的宣传手册。”宣传活动现场,扶余市人民法院干警在人流密集处悬挂了环境日宣传条幅,并向过往的群众发放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解答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让更多百姓知晓世界环境日,了解和掌握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要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此次环境保护日普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也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使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为建设生态文明、践行绿色生活贡献了一份力量。


前郭法院

  前郭县人民法院干警分别走进巴彦社区和哈萨尔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前郭法院干警首先前往了小区居民家中发放宣传单,为大家讲解相关法律常识,以提高居民在防疫、环保方面的法律意识。随后,在哈萨尔广场,干警们为居民发放环保袋与宣传单。广大居民热情参与,纷纷奔走相告,并表示回到家后要向街坊四邻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干警们一边发放传单一边为来往居民讲解了爱护环境的必要性以及滥砍滥伐、非法捕猎等行为对自然造成的危害,列举了相关法律案例,同时积极引导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长岭法院

  长岭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详细介绍世界环境日的由来和力所能及的环保小事,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认识。同时,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群众比较关心的环境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热情解答,引导大家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号召大家积极行动,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为环境保护贡献个人力量。


乾安法院

  乾安县明珠广场,乾安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干警组成的宣传小组已经搭建好宣传台,开始了普法宣传。庭长于凤军和法官韩兰杰通过现场以案说法的形式向群众宣讲乾安法院审理的各类涉环境类案件,以提高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以案示警,杜绝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宣传小组其他干警向群众发放《环境法案例分析手册》,呼吁群众要在日常生活中从点滴做起,倡导全民践行绿色环保理念。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