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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法律 去找百姓唠唠嗑
  发布时间:2020-06-11 15:26:40 打印 字号: | |

装着宣传材料

拎着笔记本电脑

背上小背包

我们去找百姓唠唠嗑

01乾安县鸣凤社区

主唠人:徐丽娜

唠点啥:婚姻家庭

  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法院未准予,可以接着起诉吗?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问题接二连三,忙得法官小姐姐抛开宣讲稿,和群众唠起了嗑。“去年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是这样这样的……前些日子法院驳回了原告的离婚请求,原因是那样那样的……”整个普法课堂通过介绍案例的方式和老百姓唠起了家常嗑,让群众在好奇中掌握了法律知识。结束后群众纷纷表示太有意思了,像听故事一样,都要求和咱们的法官小姐姐合影留念。

02乾安县明珠广场

主唠人:于凤军 韩兰杰
唠点啥:环境保护

  乾安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于凤军和法官韩兰杰带领的宣传小组在明珠广场摆起长桌,拉开展板、条幅。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群众宣讲近年来乾安法院审理的各类涉环境保护案件。“前几年,有因为打鸟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是不是太犯不上了。”“还有因为上坟、烧荒引发森林火灾触犯法律的,这是不是得不偿失了。”唠着嗑,聊着天就将保护环境的法律意识讲到了百姓的心里。通过一个个的真实案例警示教育群众要爱护环境,坚决杜绝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03乾安县水字镇阳字村

主唠人:徐丽娜

唠点啥:遗产继承

  听说法院法官过来讲法律知识,阳字村村委会会议室内座无虚席,大家都想过来听听。在农村,一直以来都有一个看似约定俗成的“规矩”,那就是父母死亡,遗产即由子女继承。针对此现象,法官专门准备了遗产继承相关的材料想和村民们唠唠。通过对第一顺序继承人和财产继承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很多村民都表示之前一直以为子女继承父母遗产是理所应当的,这才知道法律规定有这么多“说道”呢。

  此次系列普法活动,想百姓之所想,把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典型案例宣讲和发传单的方式带进广场,带进社区,带进农村,充分将司法服务前移,从源头上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律小讲堂

1.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有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2.如果法院未准予离婚,可以接着起诉吗?

  不可以,判决不准予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原案被告提起的除外。

3.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返还彩礼;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应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返还彩礼。

4.婚后财产全部为共有吗?

  不是。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伤残人生活补助费;遗嘱和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物房屋出资并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以上均为个人财产。

5.父母一方死亡子女可以直接继承全部遗产吗?

  不可以,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