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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中院组织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
  发布时间:2020-06-15 14:16:48 打印 字号: | |

“七·一”系列活动

宪法宣誓

看见这个标题

大家就知道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又组织宪法宣誓仪式了

  6月12日上午8点40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松原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了此次向宪法宣誓活动。

  此次宣誓活动,邀请了松原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委主任刘兆合担任监视人,由松原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少峰领誓,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丽艳主持宣誓活动。

  作为松原中院2020年“七·一”系列活动之一,本次向宪法宣誓活动,宣誓人员为松原中院新晋升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新入额法官、新提职中层干部,共26人。在李少峰的带领下,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拳心朝前,跟诵誓词。

为什么要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制度是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这次宣誓活动是松原中院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向宪法宣誓有助于真正树立起宪法至上的观念和法治信仰,有助于提高法治公信力。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既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也是对新任命人员的宪法教育和警示。面对宪法宣誓,能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氛围,增强法官的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坚定不移地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努力捍卫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