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末
在宁江区某小区一居民家中
法官正在与一家三代分别沟通
进行法庭调解
随着时间的推移
室内紧张凝重的气氛逐渐褪去
所有人的脸上挂满了笑容
一起家事案件圆满落幕
在老百姓的印象中
法官都是“坐堂审案”
竟然还有去当事人家中开庭的
事件起源于今年4月29日,宁江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继承权纠纷案件。2019年8月,李某死于工作岗位,去世时公积金账户、社会保险账户、丧葬费、抚恤金金额共计182188.26元。李某妻子师某及儿女与李某父母因遗产分割产生争议:李某妻子师某认为遗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李某父母无权继承;李某父母认为遗产应该有他们老两口一部分,这钱应该由一家人平分。双方争执不下,因而成讼。
巡回法庭受案后,承办法官张晓明在翻阅卷宗知悉基本案情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沟通中了解到,李某父亲年逾古稀,疾病缠身多年,一直由李某母亲照顾。鉴于当事人身体情况特殊,到法院开庭确有不便,本着司法便民利民的宗旨,张晓明立即和双方协商,最终将庭审地点确定在被告家中。
张晓明在庭审调解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为避免原被告双方见面后情绪激动,在被告家中第一次开庭调解过程中,法官采取背对背柔情调解方式,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分别对原告和被告进行开导沟通,释法明理。由于双方芥蒂很深,法官一边耐心地听着当事人诉说其苦衷,一边谆谆教导,平息当事人的情绪。通过第一次调解,法官找到了调解的突破口:由于李某父亲平时医药费用开支大,所以想要分割遗产,但是自己有退休金可以维持基本生活。李某的子女均未成年,李某的妻子师某经济能力有限,教育抚养子女有一定的困难。
该起案件成功调解
只是宁江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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