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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 70多岁老人和儿媳、孙子女争遗产
  发布时间:2020-06-16 13:45:34 打印 字号: | |

2020年5月末

在宁江区某小区一居民家中

法官正在与一家三代分别沟通

进行法庭调解

随着时间的推移

室内紧张凝重的气氛逐渐褪去

所有人的脸上挂满了笑容

一起家事案件圆满落幕

在老百姓的印象中

法官都是“坐堂审案”

竟然还有去当事人家中开庭的

  事件起源于今年4月29日,宁江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继承权纠纷案件。2019年8月,李某死于工作岗位,去世时公积金账户、社会保险账户、丧葬费、抚恤金金额共计182188.26元。李某妻子师某及儿女与李某父母因遗产分割产生争议:李某妻子师某认为遗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李某父母无权继承;李某父母认为遗产应该有他们老两口一部分,这钱应该由一家人平分。双方争执不下,因而成讼。

  巡回法庭受案后,承办法官张晓明在翻阅卷宗知悉基本案情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沟通中了解到,李某父亲年逾古稀,疾病缠身多年,一直由李某母亲照顾。鉴于当事人身体情况特殊,到法院开庭确有不便,本着司法便民利民的宗旨,张晓明立即和双方协商,最终将庭审地点确定在被告家中。

  张晓明在庭审调解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为避免原被告双方见面后情绪激动,在被告家中第一次开庭调解过程中,法官采取背对背柔情调解方式,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分别对原告和被告进行开导沟通,释法明理。由于双方芥蒂很深,法官一边耐心地听着当事人诉说其苦衷,一边谆谆教导,平息当事人的情绪。通过第一次调解,法官找到了调解的突破口:由于李某父亲平时医药费用开支大,所以想要分割遗产,但是自己有退休金可以维持基本生活。李某的子女均未成年,李某的妻子师某经济能力有限,教育抚养子女有一定的困难。

  第二次调解中,张晓明以家庭为本位,从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反复沟通协调。“父母爷爷奶奶是孩子的人生导师和榜样,你们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孩子的未来发展和成长,做父母和爷爷奶奶的都希望给孩子成长提供一个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家和万事兴,亲人不睦家必败。亲情不是金钱能代替的,钱没了可以再赚,但亲情破裂了就……”通过多个小时的耐心、细致劝导,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放弃继承,李某遗产由妻子和儿女继承。

该起案件成功调解

只是宁江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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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