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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倾力执行 宁江法院再收锦旗
  发布时间:2020-06-22 09:30:45 打印 字号: | |

6月18日

一当事人来到宁江区人民法院

送上一面写着

“高效快捷,秉公执法”的锦旗

向执行局法官表示感谢

  2017年10月,原告长春某投资管理公司与被告吉林省某房产开发公司签订车库租赁、销售合同,被告委托原告办理车位的租赁销售事宜,合同约定原告方交纳20万元保证金,被告方确保产权清楚,并配合办理租赁销售相关手续。原告在交纳保证金20万元后,发现标的物产权不清,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双方协商口头解除合同,但被告未返还保证金,因而起诉至法院。2020年3月16日,申请执行人长春某投资管理公司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未履行法定义务,遂申请强制执行。

  受案后,执行法官冯跃忠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积极和申请执行人联系查找财产线索,及时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屋。考虑到疫情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如果采取强制措施拍卖企业名下的房屋,一方面执行周期长,另一方面可能对被执行人复工复产产生影响。在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冯跃忠灵活改变执行策略,联系双方反复沟通协调,向申请人说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以及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性,同时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放弃部分款项,被执行人通过公对公账户方式一次性还款16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和执行费。现被执行人已经自动履行全部法律义务,该案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切身感受到了法院的执行力度和决心,特送锦旗表示感谢。这锦旗是对执行干警最高的认可,是对执行工作最大的肯定。“徒法不足以自行”,执行是守护人民群合法权益的最后一个环节,在执行的道路上,宁江法院执行干警将继续用实际行动兑现法律承诺,捍卫法律尊严,让每一个当事人体验到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