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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科普一下
到底啥是减刑、假释
减刑
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假释
即假设的释放,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减刑、假释是法院一项重要工作
2017年11月份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始开展减刑、假释工作
从“青铜”到“黄金”再到“钻石”
松原中院
在克服困难、摸索经验、借鉴学习中
一步步升级段位
达到“王者”
完成蜕变
年初以来,松原中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353件,对342名罪犯裁定予以减刑、假释,11件11人因不符合减刑要求,被裁定撤回减刑建议。疫情防控期间,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案件13件。
3月18日上午,松原中院审判监督庭利用“云间庭审”平台,对4起减刑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这是一份稀松平常的战绩
更是一份充满辛苦写满辉煌的战绩
为了进一步统一减刑、假释办案理念、裁判尺度和执法标准,使减刑、假释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更好的接受监督,松原中院审判监督庭主动邀请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定期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情况予以监督;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减刑、假释监督工作的程序规定》,全方位、全流程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使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更加规范。
工作开展之初,松原中院在全省减刑、假释系统中没有文书模板,一些其他可参照模板大多比较老旧,法条使用不恰当,已不适合当前减刑、假释工作的实际需要。为了填补这块空白,审监庭全体干警认真研究,反复探讨,在制作、推翻、再制作、再推翻的多次尝试中,终于成功敲定了松原中院的减刑、假释裁定书模板,使日后工作更加方便快捷。 为了使减刑、假释程序更加顺畅、合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邵浩鹏带队,与吉林省赉宁地区检察院多次沟通,使检察机关从只出具减刑审核表到变更为出具减刑意见函,让检察机关的意见更加明确具体,有效的促进了减刑、假释案件更加透明、规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与此同时,为确保减刑、假释案件的规范和高效,加大审判监督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丝毫没有放松。审监庭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和“以案三释”要求,提高党性修养,知红线,守底线,以案为镜,对照反思,自觉巩固防线,努力打造政治思想站位高,业务能力水平强,司法作风优的审判监督团队。 下一步,松原中院将依法扩大减刑、假释适用,探索建立拟减刑、假释罪犯再犯罪风险量化评估体系,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和监狱机关的沟通联络,就从严掌握职务犯罪罪犯、黑恶势力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标准等问题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减刑、假释的精准度。在细化相关标准、完善审理程序、推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切实推进减刑、假释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确保阳光透明、公正高效。 松原中院以公开倒逼公正、以制度规范审理、以改革促进转型,多点面联动协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功能,全面提升案件办理公开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努力消除人民群众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的疑虑和误解,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不断彰显减刑、假释工作的“松原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