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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松原地区“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9 14:53:25 打印 字号: | |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

松原地区“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库”的公告

  为加强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质量与效率,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院将选用一批具备资质等级条件的网拍辅助机构,符合条件、有意申请入库的网拍辅助机构,请按本公告的规定和要求向我院申报。我院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审查,并经公示后作为全市法院网拍辅助工作备选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从事网拍辅助工作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需实缴注册资本)的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在本市具有与其开展网拍辅助事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设施设备;

  (三)具有10名以上相对固定,能够承担法律、会计、摄影、摄像、以及音像制作等事项的专业人员;

  (四)能够提供驻点服务,并根据执行法院的要求派驻人员;

  (五)具有24小时在线客服,能够及时接听、接受电话(网络)咨询并作解答的能力;

  (六)具有进行相关数据交换、传输的网络对接终端等相应设备;

  (七)具有完善内部治理及管理工作制度,能够做到工作留痕和存档备查;

  (八)具有执行法院提出的与承担网拍辅助事务相适应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承诺书(详见附件);

  (二)工商营业执照及章程,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实缴出资登记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银行流水等证明实缴出资情况的相关材料;

  (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四)本单位在册专职从业人员名单;

  (五)本机构在松原市区范围内办公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六)从事网拍辅助工作硬件设备相关证明材料;

  (七)其他必要的文件、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机构应于2020年7月14日17时前向市中院提交申报材料一份(按本公告第二条所列项目顺序,对所提交的材料制作目录清单、标注页码、统一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附公司宣传手册),以及包含有上述材料内容的电子版。

  逾期申报的,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二)申报机构必须如实申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且五年内不得申请进入松原法院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名单库。

  (三)市中院对申报机构进行登记和材料初步审查,材料不全的,通知相关申报机构在3日内进行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

  四、审核程序与标准

  本次审核工作由市中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本次审核分初审、复审、公示和公告四个阶段进行。

  (一)初审:遴选办公室接收报名材料后,通过查阅材料、现场询问、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进入复审;进入复审的机构请按照本公告第二条再次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另行通知。

  (二)复审:由市中院执行局、监察处、基层法院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复审的机构进行综合测评,并按测评结果研究选定网拍辅助机构。

  (三)公示:在市中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选定的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收到异议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在3日内完成复核。

  (四)公告:与最终选定的网拍辅助机构集中签约,并将签约机构及签约期限向社会发布。

  五、职责范围

  受法院委托的网拍辅助机构须承担以下职责: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视频、照片、文字说明等提交法院。视频应能全面反映拍卖财产的状况,包括制作单位、拍卖财产名称等,时长一般不少于1分半钟,照片不少于8张;

  (二)将经法院审查后的拍卖公告、拍卖注意事项、拍卖财产视频、照片、文字材料等资料上传拍卖平台;

  (三)提供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内容包括拍卖财产的详情、网拍流程、相关政策等事项。咨询服务以评估报告书、委托法院提供的拍卖标的信息及本机构在从事网拍辅助事务中核实的该拍卖标的相关信息等为依据;

  (四)提供看样服务。看样过程中须对看样人进行现场登记,并在拍卖结束后立即将看样人信息(姓名、联系方式)反馈法院;

  (五)协助法院核查财产权属、实际占有、租赁和其他权利负担及欠缴税费等情况;

  (六)提供保管服务。妥善保管、保存及现状维护拍卖财产;

  (七)法院认为需要委托的其他工作。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至7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松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2019号)

  (三)报名方式:拟申请入库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与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书面报名,相关资料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回。其他报名方式均为无效。

  联系人:孙国民 赵姗姗

  联系电话:0438-2290043、0438-2290044

  监督举报电话:0438-2290060

  注:附件《申请书》、《申请表》、《承诺书》请登录“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下载(javascript: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