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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丧葬费究竟谁来支付 多年养育恩情,难道不敌半所房产?
  发布时间:2020-07-14 14:34: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

在扶余市人民法院的调解室中

一女子与其兄嫂

险些大打出手

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案情经过

  2019年,原告姜某一来到扶余法院诉被告姜某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垫付的39250元丧葬费。
  原来,原告与被告系兄妹关系,被告为原告父母养女。2012年原告父母立遗嘱一份,内容如下:“位于扶余市某村三间房屋由原被告各继承50%,母亲丧葬费用由被告承担,父亲丧葬费用由原告承担”。
  2016年母亲病逝,葬礼结束后第三天,被告口头表示放弃房屋继承权,并与原告约定两位老人丧葬费用都由原告承担,而遗嘱中交代的三间房子亦归原告继承,并回家取遗嘱当众撕毁。原告信以为真,支付了母亲去世后的丧葬费39250元,随后,父亲于2016年农历腊月病逝,原告又支付丧葬费54140元。
  然而,2017年11月被告将原告诉至法院,背信弃义拿出遗嘱的复印件,要求分割老人遗产的三间房屋。扶余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原被告按遗嘱分割遗产房屋,各继承50%份额,同时认定按遗嘱第四条,母亲的丧葬费应当由被告承担,原告在垫付后有追偿权。并限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其支付的丧葬费34266.5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依然拒不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原告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调解过程
  执行干警了解到情况后,认为该案的关键在于如何破解双方的心结,于是将原被告双方约至扶余法院,准备进行调解。不料,双方到场后,没说几句就发生了冲突,双方各执一词,场面一度混乱。执行干警见状立即予以制止,要求双方控制情绪冷静下来,并从父母对被告多年的养育恩情角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劝导原被告多站到对方的立场去想问题。
  经过执行干警不断的说服教育,双方逐渐控制住了情绪,言语也缓和了许多,对抗情绪逐渐缓解。执行干警抓住有利时机,继续从亲情角度出发,进行规劝,被告也逐渐意识到了自身行为的不妥之处。于是,原被告双方在执行干警的指导下,核实了葬礼的有关开支,并加以确认。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先给付原告18000元,余款在2020年12月31日前还清。
  一场关于养育恩情的丧葬费纠纷案件,终于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圆满化解!
调解过程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