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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法院:你要为我负责!
  发布时间:2020-07-16 10:07:24 打印 字号: | |

“如今我变成这样子,你却默不作声?”

王某气愤愤地说道

那么

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

王某为何说出这样的话

这还要从王某打工的那一天说起

李某承包了某楼房的外墙保温工程

于是雇佣王某做外墙保温工作

谁知王某在工作过程中

由于脚手架固定不牢固

从二楼掉下摔伤

经医院诊断

王某身体多处骨折

双腿已经不能正常行走

王某出院后多次就赔偿事宜找李某协商

但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

一气之下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请求赔偿医疗费用等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后

经王某多次索要

李某均未按期偿还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扶余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王某双腿有重伤无法正常行走,涉及到的疗养费用较多,生活拮据。

  执行法官常树才多次电话联系李某,到李某家中多次走访,跟他讲明申请执行人王某的当前情况,催促他尽快偿还案款,解决王某燃眉之急。被执行人李某表示理解王某的身体状况,同意偿还案款。但表示自己当前外债较多,同时患有严重的心脏病,自己的身体条件不允许再外出打工赚钱,暂时没有偿还能力,其名下有一套房产,现已被扶余法院查封。经评估,该房屋估值3.9 余万元。

  考虑到李某和王某双方情况,常树才与李某耐心沟通、析法明理,并告知李某,评估的价格远远低于该房屋本身应有的价格。站在双方最有利的角度,建议李某将该房产进行出售,将售后所得的钱款偿还王某,实现当事人及房屋的利益最大化。


  李某听后决定将房屋进行出售,最终,将该房屋以16万元的价格卖出,并及时将卖房钱款交到了法院。

  收到案款后,常树才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王某来法院将案款取走,该笔案款帮助王某解决了疗养问题及接下来的生活开销,王某一家对常树才表示深深的谢意,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