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最高气温31°
外面进入“烧烤模式”
长岭法院执行局却有这样一群人
与酷暑高温“硬碰硬”
日头越大,干劲越足!
“行动!”上午8时30分,随着长岭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林的一声令下,早已集结待命的执行局全体法官干警迅速出发,对位于长岭县境内的某荞麦制品有限公司实施强制腾迁。
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长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某名下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后,无人竞买,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之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劝说被执行人父母应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尽早将房屋腾空,否则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然而,老两口却屡屡推脱不愿配合。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长岭法院决定依法强制腾房。
为确保此次腾迁行动顺利进行,执行局反复研究案情,制定周密的行动方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预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到达现场后,张林亲自找到被执行人张某某的父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言明了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反复沟通,老两口同意搬迁。随后,执行实施组、现场警戒组、搬运监督组、医疗后勤保障组按照行动方案和各自分工将人员、设备安排就位,立即开展执行工作。
腾迁现场,广大干警不畏酷暑、头顶烈日,一直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厂房内尘土飞扬,外围区烈日暴晒,汗水模糊了眼睛、浸湿了衣衫,但干警们没有丝毫懈怠,有序地搬运清空房内物品、拍照录像取证、登记造册,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真正做到了依法、文明、规范执行。
腾迁工作虽然完成了
但此次行动却还没有结束……
腾迁行动前,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父母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一旦房屋腾迁后,将无房可住,于是便积极做申请执行人工作。最终,经法官的不懈努力,申请执行人同意帮助两位老人支付三年房租。在老人的新家,干警们帮助其搬运物品、整理床铺、检查水电、调试电视信号,在得知房屋内缺少照明设备时,张林立刻协调院里送来了4只灯泡和1个插排。下午16时,在将老两口彻底安置妥当后,此次腾迁任务顺利结束。
长期以来,长岭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严惩拒执行为,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着力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兼顾被执行人的生存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