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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中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发布时间:2020-08-07 16:15:59 打印 字号: | |

 8月5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集体(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这是继7月28日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再学习、再落实。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秋主持会议并讲话。

1会议指出

  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蕴含的科学思维和丰富内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院领导要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吉林工作总要求的重要论述,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在松原法院落地生根。要抓好宣传教育,迅速在全市两级法院掀起学习热潮,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法官干警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真理力量和深刻内涵,并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巨大热情,转化为推进松原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

2会议强调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在服务松原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展现法院担当。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地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论述,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司法保护,妥善审理好涉农案件,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为松原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论述,牢牢坚持党对法院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着力锻造一支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松原中院全体院领导参加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上,松原中院各位院领导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学习心得体会,表达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法院工作的坚定信念和决心。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