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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刻】抢摊位大打出手:同行操戈 相煎何急
  发布时间:2020-08-25 09:04:10 打印 字号: | |

  摆地摊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地摊附近熙熙攘攘的人群,香飘十里的美食,街头巷尾的人间烟火,繁华热闹的生活画卷跃然纸上!摆地摊本是保就业促民生的善举,是市井文化的一种传承。然而,2019年5月,镜湖早市内,两摊主却因摊位之争,酿成一人受伤、一人判刑的悲剧。宁江区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刘某以卖水果为生,平时在宁江区镜湖早市内摆摊经营。2019年5月的一个早上,因为占摊位原因,与陈某妻子黄某发生争执,黄某愤而与丈夫陈某电话联系,陈某带铁棒来到早市为妻子出气,与刘某厮打在一起,被旁观人员拉开,刘某在其水果摊位上拿起尖刀将陈某扎伤后逃离现场。经鉴定:陈某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案件审理期间,刘某的家属与陈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刘某家属一次性赔偿陈某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8万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一处重伤、二处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刘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得到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本案适用认罪认罚的审判程序,可以从宽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