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人民法庭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贯彻落实省法院印发的《吉林省人民法庭工作规范》和《吉林省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点工作规范》内容(以下简称两个《规范》),并对全市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和巡回审判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
两个《规范》立足省情和法院工作实际
总结多年来法庭工作和实践经验
详细规定了人民法庭的性质、工作原则
审判方式、人民法庭受案范围
简易程序的适用
普通程序的转换
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设和工作开展方式
以及巡回审判点的设置
工作原则、案件类型、审理模式等内容
以规范化方式巩固、确认
和发展近年来吉林省人民法庭建设成果
提高人民法庭工作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适应性
松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秋
对全市基层法院下一步
深入推进人民法庭和巡回审判点工作
提出要求
进一步明确人民法庭功能定位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人民法庭在联系群众、化解纠纷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妥善调处基层矛盾纠纷,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立与综治中心、司法所工作联络机制,及时发现诉讼中及诉讼外的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
进一步打牢司法为民思想基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人民法庭“回归”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人民法庭和巡回审判点设置布局,缩短服务半径,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拓宽诉讼服务渠道,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优势,深化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推进网上开庭、在线调解、云端审判,降低群众诉讼成本。
进一步优化人民法庭工作职能
创新工作举措,努力探索人民法庭实行立审执合一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全面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法庭审判运行机制。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机制建设,扩展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使争议不大、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快速审结。探索简便、快捷的办案方式,大幅度提高当庭裁判率,提高审判效率。
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和工作保障
切实加强法庭支部建设,激发组织活力,积极与辖区村、社区党支部做好结对共建,让法庭职能在党建活动中得到进一步延伸。加强人民法庭审判力量,注重选派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强,熟悉社情民意、善做群众工作的法官干警到人民法庭工作,配足配强审判人员,优化队伍结构,强化法庭人员保障。进一步加强法庭在审判场所和物质装备建设等方面的保障,健全和完善人民法庭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好人民法庭的规模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的指导
全市人民法庭建设领导小组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人民法庭的监督和指导,强化法庭规范管理。松原中院要建立院领导联系包保工作制度,通过走访调研,指导工作开展。结合人民法庭工作的特点及实际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和审判技能培训,提高法庭干警的审判能力和业务水平。要加强查干湖生态环境资源和生态旅游法庭建设,创新工作,培育亮点,在践行总书记“两山”理论的司法实践中,打造人民法庭“松原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