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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法院:私房内设麻将局 抽头渔利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0-09-11 15:01:01 打印 字号: | |

打麻将

作为一种休闲放松

日常交际的娱乐活动

早已走进千家万户

但在听说有人

因麻将而获罪时

麻友们难免提心吊胆

如果你也有这样的担心

那么,拿出耐心

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2020年3月4日

王某兰在自己家中

组织多人以“三家拐”的方式

进行搓麻活动

不料

当场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计算

共收缴赌资105600元人民币

后经王某兰交代

自2019年开始

她购买了多台麻将机

并组织众人在家打麻将

至被抓获时

共抽取渔利约3000元

  长岭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兰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赌资数额达到人民币105600元,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追缴被告人王某兰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元,上缴国库。

法官说法

  一般来说,区分打麻将是否构成犯罪,主要看是否具有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如果是多次参与打麻将,但输赢不大,或者提供场所、赌具,但行为人未从中渔利的,或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如茶水、空调费)的,不能认定为赌博罪。

  如果打麻将是组织、招揽多人进行赌博,主要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且人数较多,赌资数额较大,组织者从中抽头渔利,应认定为赌博罪。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