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申请执行人曹某来到宁江区人民法院,特送上锦旗感谢执行干警的秉公执法,高效办案。
2012年至2017年,冯某承包工程,雇佣曹某承包劳务分包工程,曹某施工完成该工程并交工验收后,冯某拖欠曹某225万元工程款未给付,约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还款。还款时间到期后,经曹某多次催要,冯某拒不还款,曹某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工程款225万元于2019年12月15日前给付。
冯某逾期仍未履行生效调解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曹某遂于2020年7月向宁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高泽民接收案件后,带领第三执行团队第一时间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展开了调查。在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网络冻结、扣划,及时制作了法律文书,并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与此同时,做好案款发放工作,案款一次性履行完毕,案件成功执结。
案件的成功执结,不仅将“纸上权利”兑现成了“真金白银”,申请执行人也看到了宁江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速度,增强了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