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
判决生效以后
若被告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
结果会怎么样呢?
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会被司法拘留
甚至,还会被判刑!!!
案情回顾
2003年—2008年这6年时间里
刘某国与程某合伙经营砖厂
盈利、亏本都为二人共担
2009年初,程某撤出砖厂
变为刘某国独自经营
亲兄弟还得明算账
经结算,刘某国应付给程某
利润共计318470元
程某多次索要无果后
起诉至长岭县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
受案后,长岭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国给付程某人民币31847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国以砖厂经营不善无钱偿还为由,拒绝履行。
拒不执行
此后,刘某国将砖厂出售给他人,但仅支付给程某10万元。此时,刘某国具有给付剩余钱款能力,却拒不支付余款。2018年7月26日,刘某国因拒不执行判决,被长岭法院依法拘留十五日。之后,执行干警多次告知其应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刘某国仍拒不执行。2020年3月30日,长岭县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对刘某国提起公诉。
二次判决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国无视法律权威,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妨害人民法院的正常司法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判处刘某国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法律小课堂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