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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10次调解终见效 企业握手言和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0-08-28 13:52:26 打印 字号: | |

8月25日

在前郭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

两家因相邻污染侵害产生纠纷的企业代表

握手言和并签订调解协议

  双方纷纷对法官说:“前前后后您为我们的事儿真是没少费心,算起来调解能有十次了,真是辛苦您了,刘法官!”

  法刘彦娟一边笑着一边对双方当事人说道:“诶呀,看到你们能达成和解,其实再辛苦也觉得值了!”说完,审判庭里传出一阵欢声笑语。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03年原告松原市某冷冻食品厂建厂,2004年开始生产经营冷饮食品。2017年1月被告前郭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投产发电,发电燃料主要是玉米秸秆、花生皮、稻皮等。

  被告企业在原告企业的西南侧,由于前期经验不足,装卸秸秆、粉碎秸秆、投放燃料等经常扬起大量粉尘,粉尘随风落入到原告企业院内,进入到生产车间,特别是有风的天气更为严重。经相关部门协调,被告做了防护措施。

  但原告认为:被告投产后,一直给原告企业造成困扰,也给原告造成重大损失:一是随风飘入的粉尘污染影响了厂区院内及生产车间的卫生,为保证食品卫生和生产安全,打扫卫生的人员较之前增加了三人,导致企业费用有所增加。二是原告企业生产使用的三个蒸发式冷凝器设备由于长期进入粉尘,粉尘粘附在散热蒸发管上,致使散热能力大大降低,工作压力增高二成,冷冻设备电流增加,耗电量增大,造成了生产成本的增加。以前四条生产线同时生产,现在只能使用两条生产线生产,而且根据技术要求,蒸发式冷凝器无法进行清洗,损害并减少了制冷设备的使用寿命,产生了相应的设备损失费用。

  因此,原告松原市某冷冻食品厂将被告前郭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诉至前郭法院,并依法申请对原告的损失进行评估鉴定,以保证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给予赔偿。

  自2019年9月份立案以来,刘彦娟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了10次。原告最初提出的诉讼请求中,要求被告赔偿损失金额共70万,被告表示不赞同这个数额的赔偿金额,于是双方又进行了多次协商。经过法官的积极调解,原告将赔偿金额降低到48万,但是表示要等鉴定结果下来后以鉴定结果为依据确定赔偿金额,被告也承认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了原告的经济损失,但是这个金额仍然过高。于是接下来,刘彦娟又进行了多次调解,并劝告原告,应本着实际损失数额进行协商,并且过高的诉讼请求数额也会产生较高的诉讼费用,对双方都会产生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同时建议双方要考虑企业名誉等相关因素,力争以双方都满意的调解结果止息纠纷。最后,双方当事人确定了16万的赔偿金额,并签订了调解书,原告撤回鉴定申请。双方私下还签订了“调解后原告息诉息访;被告可以继续使用料场装料,但不能在料场粉碎秸秆”等内容的协议书。

调解结束后

双方企业对前郭法院的优质服务和高效司法

表示认可

并向法官前后辛苦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拖长及成本提高会对营商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将调解挺在审判之前是对企业发展的有力保护。接下来的工作中,前郭法院将继续把助力企业平稳发展作为重点工作,不断优化司法服务,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为企业营造更加安心、放心和舒心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