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乾安县人民法院就乾安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乾安县林业和草原局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据悉,该案为全市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18年5月,蔡某为完成某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他村林地内取土,造成4703平方米林地被破坏。为了督促乾安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法履行职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而实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目的,2019年5月,乾安检察院向乾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还林”。乾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在复函中承诺,将于2020年春植树季完成被破坏林地和植被恢复工作。2020年6月,乾安检察院对该被破坏林地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表明,已恢复林地面积1600平方米,其余3103平方米被破坏的林地未恢复林地植被。
2020年7月,乾安检察院以乾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向乾安法院提起公益诉讼。8月底,该案在乾安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由于该案是松原市首起公益诉讼案件,乾安法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同时,为达到更好的普法警示效果,引起全社会对生态环境的高度重视,该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进行全程直播。庭审中,乾安检察院担任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在庭上详细列举被破坏林地的照片及各类证据,向法官及当事人、旁听人员直观的还原了破坏现场。法官对重点焦点事实和证据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庭审最后,对公益诉讼人列举的事实,乾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诉讼代理人对此认可并积极承认错误,经法院合议庭合议后,认定林地被破坏确实造成了社会利益损害,公益诉讼人提出的诉求合理合法,判决“责令该行政机关在2020年秋季植树期在该被破坏林地内履行3103平方米林地及植被恢复工作。”
乾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诉讼代理人表示这次公益诉讼给自己带来了深刻直观的教育,明白了怠于履行职责所带来的后果,对此心甘情愿接受判决,并会积极履行判决内容。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环境保护不仅是生态问题
更是民生问题
近年来
乾安法院
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
服务绿色发展的审判理念
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
为提升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服务水平
维护人民群众环境资源权益
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