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长岭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拖欠子女抚养费案件,被执行人当场支付抚养费40500元。
案情回顾
曲某与毕某分别是曲某晨的父、母,2015年12月8日,曲某与毕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曲某晨归曲某抚养,毕某每年给付抚养费9000元,每半年给付一次。离婚四年,毕某一直未履行应负的抚养义务,曲某晨遂诉至长岭法院。法院最终判决:毕某应给付拖欠曲某晨的抚养费共计40500元。判决生效后,毕某始终没有履行判决,2020年8月11日,曲某晨向长岭法院申请执行。
名下欠款双方起争议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宋佳第一时间对被申请人毕某进行财产查控,查控结果反馈,毕某名下存款不足以给付抚养费,于是,宋佳通过电话与毕某取得联系,毕某称自己暂时拿不出40500块钱,可以先给付一部分。但是,申请人曲某晨称毕某手里有钱,要求毕某一次性给付。
冒雨寻人被告称窘迫
9月22日,秋雨绵绵,寒潮来袭,宋佳一行人冒雨出发,前往长春市寻找被申请人毕某。根据申请人曲某晨提供的线索,多方询问、打听,宋佳终于找到了毕某经营的茶具城,见到了毕某。但是,毕某坚持称今年的收益不好,自己生活窘迫,支付不起孩子的抚养费。
细心劝导钱款终到位
宋佳和毕某积极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一方面告知毕某孩子不能缺失母爱,不能因为大人的感情破裂,损害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既然已经不能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了,那么就一定要对孩子负责任。另一方面释明法理,讲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会带来哪些严重后果。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耐心劝导,毕某最终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抚养费40500元。
案件结了,宋佳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人同此心法官有话说
曲某晨的遭遇时时牵动着我的心,我也是孩子的父亲,为人父母就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给孩子做好榜样。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谁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在法律和血缘关系上是更改不了的事实。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父母双方共同的责任,应双方共同承担,不应推给另一方。再苦再难,也不能苦了孩子,父母应该共同努力,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