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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法院||交通纠纷倾力调解  有法有据促进和谐
  发布时间:2020-10-16 11:10:33 打印 字号: | |

纠纷调解无处不在

在诉前

也在庭审

扶余市人民法院

秉持着应调尽调的原则

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努力做到依法维护每位当事人合法权益

  近日,扶余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原被告双方矛盾成功化解。该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历时半个月。

  2020年8月9日,被告A驾驶小型轿车由五家站驶向弓棚子途经弓棚子高速路口时与同方向,由原告B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致使原告车辆损坏。经交警大队认定,本次事故被告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原告的车辆经修理产生的修理费为5994元,其中2000元已经由被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完毕,剩余的修理费3994元,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未果,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双方并无太大矛盾,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促使案件圆满解决。

  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对原告的修车费用存在异议,认为费用过高,不同意赔偿。原告态度也十分强硬,认为被告不认可自己的修理费用导致对簿公堂,致使自己又支出了很多无形的费用。面对双方的争执,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稳定住了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并与双方当事人针对车辆受损的项目进行一一核对,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耐心细致的与双方进行沟通。

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

两个人的火气渐渐降了下来

被告表示是自己记错了事故现场

误认为修理费用过高

同意赔偿原告的损失

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被告当庭给付原告修车费用3994元

至此

该案得以成功化解

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