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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法院:未收割农作物也能保全!
  发布时间:2020-10-28 13:58: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

前郭县人民法院

及时妥善处置一起诉中财产保全案件

   申请人杨某某因土地经营权纠纷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刘某某、徐某某、佟某某共计150公顷土地上尚未收割的玉米。能否保全,什么时机进行保全,保全后被保全人不配合收割如何处理等问题增加了该起保全案件的难度。在接到财产保全申请书后,前郭法院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仔细研究、共同商讨,制定出多种实施预案,确保执行过程安全可控。

  10月23日上午10时许,经过100余公里的奔波,前郭法院干警到达执行地点查干花种畜场,在当地政府的支持配合下,干警兵分三路驱车前往三名被申请人家中。三个行动小组分别对三名被申请人取笔录,并向其耐心细致的讲解法律规定,引导其配合本次法院执行工作。三名被申请人均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随后,干警们奔赴案涉土地,确定案涉土地上的玉米是否具备收割条件后,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经过一整天的工作,最终,前郭法院干警下达保全裁定,顺利完成此次保全任务。

  为了在执行期间更加高效快捷处理好案件,前郭法院加大诉中保全力度,为最后案件执行搭好桥、铺好路,创造一切有利执行工作开展的便利条件,力争做到案结事了,降低“执行难”风险,让司法公正在“最后一公里”提速增效。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